浏阳财政:多措并举 加强非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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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年07月08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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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浏阳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推动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科学编制非税计划。结合全市部门预算编制方案,每年9月份启动下一年度非税收入计划编制和执收成本核定工作,不向执收单位下达收入指标,不与执收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由执收单位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收费政策等因素编制非税收支计划,用负面清单方式规范预算单位的执收行为,确保非税收入能减则减、应收尽收。
二是严格执行收缴制度。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收缴分离”与“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政策把握和资金收缴均由各执收部门负责,财政统筹管理非税资金缴、入库职责。执收部门全部使用省财政统一印制分发的财政非税票据,收取各类资金全额缴入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由财政按预算管理类型通过该汇缴户定期缴入各级国库,执收成本以预算指标控制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各预算单位使用全市统一的非税收入征缴平台,收入缴库后启动核销票据,确保了收缴资金及时足额入库,堵塞了资金私存的漏洞。
三是依规征收非税收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有关精神,以省厅下发的收费目录为基础,统一全市各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并在市级非税收缴平台上设定具体的项目与标准;罚没收入计划编制的主体必须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资金的入库以下达的处罚决定书为缴款依据,做到各类收费、罚款收缴有理有据。以市委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为契机,对116家执收单位近3年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开展自查,逐笔甄别收入性质,并按预算管理口径进行归位处理,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从2018年的26.22%下降到2020年的23.13%,财政收入质量逐年提升。
四是规范管理捐赠收支。为落实中央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巩固“营商福地看浏阳”的政策成果,浏阳市出台《浏阳市优化企业服务十二条措施》,严格划定“涉企红线”,建立“一案双查追责任”机制,严禁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或强制企业捐赠等行为。对符合《公益事业捐赠法》,自愿对教育、体育、养老、基础设施等项目进行捐赠并指定由行政事业单位代管的资金,均使用统一的捐赠票据,双方签订捐赠协议并指定捐赠用途,收缴资金全部缴入市级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并按捐赠用途、项目进度由受赠方拨付资金,做到捐赠来源合法,使用合理。
五是合规处置罚没物资。严格落实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规定,参照湖南省《省级罚没物资处置工作规程》要求,遵循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执法与保管、处置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规范罚没财物管理,做到操作规范、职责分明。执法单位建立健全罚没物品保管制度,自行设立仓库存放保管罚没物品,拟定处置方案经集体研究后报市财政备案。以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价格为底价,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委托方自收款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缴入市级财政非税收入汇缴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