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奋力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 描绘乡村振兴新光景
在省财政厅的支持和指导下,长沙县继成功完成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改革任务后,于2021年又获批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县。在试点推进工作中,长沙县结合实际,坚持“以农为本”,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发展目标,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取得初步成效。
抓好“三大关口”,项目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县政府成立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建设领导小组,充分调动春华镇作为建设主体的积极性。春华镇根据实际情况,以实施方案为蓝本制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经县领导小组会议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二是严把项目实施关。为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一周一听情况汇报、两周召开一次现场调度会”的原则,全面推进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财政局明确专人每周督促项目进度,及时了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协调解决。试点镇明确和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职责,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完成。三是严把项目验收关。镇政府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原则上所有建设项目需由第三方进行结算评审,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奖补类项目由相关企业按实施方案要求自行实施,并以第三方评审后的投资额为基数,按确定的奖补比例予以奖补。
落实“三大制度”,确保试点长效推进
一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田园综合体资金管理,制定《长沙县田园综合体试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试点工作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和管理、资金拨付以及公开公示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是严格绩效考核制度。为保障田园综合体资金使用效益,下发了《长沙县田园综合体试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对绩效考评的依据和内容、组织实施、考评方法及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并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制度落实到位。三是构建试点长效机制。长沙县田园综合体建设从开始就注重构建长效机制,以打造建设试点为契机,真正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普遍性问题,助力全县农村改革发展,旨在全县范围内打造“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乡村振兴新光景。
把握“三个注重”,助力试点初显成效
一是注重远近统筹,将前期项目建设与后期长效运营统一谋划。长沙县将田园综合体规划设计、投资、运营管理一体化推进,原则上近三年所有的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均统筹后期运营管理的需求铺排。同时,在规划设计中明确社会资本方和财政性资金分别的具体建设内容,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明晰产权,并将形成的资产按照农综改探索形成的机制与社会资本方合作运营。二是注重点面结合,将田园综合体项目安排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为更好地将乡村振兴与田园综合体有机结合,长沙县统筹各部门政策、资金助力田园综合体建设。将田园综合体的建设项目和乡村振兴的相关项目进行整合,共同由社会资本方进行整体运营管理,实现点与面的有效衔接,打造长沙县田园综合体试点样板。三是注重政企合作,将产业发展红利惠及村集体和农民持续增收。春华镇9个村(社区)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联社,与田园综合体投资社会资本方联合成立田园综合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运营管理田园综合体项目。其中,社会资本方负责具体项目运营,村集体合作联社负责本区域内的综合服务协调等工作,双方按入股比例参与分红。同时,老百姓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成员,可参与村集体经济分红,形成“政府+企业+村集体+老百姓”为一体的利益共同体,共享田园综合体发展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