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财力 “扬”绩效 以绩效管理提升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讲求绩效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特征,是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为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近年来,浏阳市把绩效管理理念及要求贯穿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向绩效管理要财力,奋力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2022年共完成财政评价项目39个,评价金额43.17亿元。根据评价结果调整项目9个,涉及金额6759.1万元。2023年纳入财政评价计划项目45个,较上年增长44.38%,绩效评价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认可。
一、人大、政协全过程参与,提高评价公信力
在计划制定阶段,精心选择部门、项目及政策等评价对象,制定年度计划,经市政府审议批准后,报市人大财经委备案。通过市人大的法定地位,把预算绩效理念全面融入到项目决策和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
在评价实施阶段,组织召开全市被评价单位、第三方机构统一进场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出席会议,对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强调,提高预算单位预算绩效意识,营造“重绩效、讲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财政特邀人员,对现场调查和数据收集进行监督,提高评价报告公信力。
在结果应用阶段,将年度评价结果汇编成册,提出应用建议,向市政府报告,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审查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和人大代表监督。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为政策调整提供决策依据。针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预算单位限期整改,整改结果向市人大财经委报告。年度评价任务完成后,邀请市人大财经委领导、审计人员及专家对年度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聘请第三方机构依据。
二、政策项目全覆盖评估,把好支持准入关
积极构建“部门全面评估+财政重点评估”模式,健全完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的主要依据。对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评估结果为“不予支持”的,不纳入项目库和安排预算;对评估结果为“予以支持”的,根据轻重缓急和财力情况统筹考虑。
三、评价监督无缝式融合,筑牢安全防火墙
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基础上,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财务检查与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乡镇财政所考核与乡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有机融合,同步进行。组成检查组,结合预算单位职能定位、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等工作目标,利用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所有财政性资金使用过程中所实现的产出和效果进行综合性评价,更加科学、全面反映单位履职情况,构建绩效管理与财会监督深度融合的新模式。
四、乡镇街道全方位评价,健全绩效考核表
在2021年乡镇(街道)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和2022年全面铺开的基础上,2023年继续安排6个乡镇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合乡镇财政各项考核指标,建立乡镇(街道)整体支出评价体系,提升评价工作公正性和科学性,为市委、市政府对乡镇考核提供参考依据。
五、项目绩效全周期互联,绩效管理智能化
打造浏阳智慧财政平台,通过项目生命周期与绩效管理全过程数字化,实现绩效与预算、支付挂钩,实现单位、部门与财政预算绩效信息的互联互通,提升不同部门同类项目之间、同一项目不同年度之间等绩效指标的对比分析力度,提升绩效管理质量。同时确保事前评估、绩效目标审核、过程监控、事后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的落实落地。
六、评价结果刚性化应用,考核预算双约束
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按照部门预算要求,对评价结果为“较差”“差”的项目按比例核减预算直至取消。同时,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决议,纳入重点评价计划的项目评价结果与单位年度考核挂钩,对评价结果为“优”的给予考核加分,结果为“较差”和“差”的分别给予考核扣分和双倍扣分,实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调减预算经费安排“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