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财政“保增速、保提质、保民生”亮点纷呈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1月16日 09:15 【字体:

  2011年,株洲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按照“保增速、保提质、保民生”的总体要求,积极作为,狠抓落实,财政收支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财政工作亮点纷呈,取得了新的成绩。

  亮点之一:财政收入登上新台阶

  全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75.36亿元,比上年增长33.93%,收入总量在2008年的基础上翻一番,比上年净增约44个亿,净增额比2005年全年收入还多1个亿。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均突破百亿,分别达到109.22亿元、123.03亿元。

  财政收入的持续高幅增长,主要得益于:一是经济快速发展的拉动。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积累,我市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持续稳健发展,为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财税政策调整的推动。从2011年起对涉外企业开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提高0.5个百分点,全年教育附加及地方附加同比增收3.33亿元,增长40.57%;从2010年7月开始实施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政策,全市入库土地增值税3.06亿元,同比增收1.85亿元,增长151.62%;2011年1月起执行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调整提高,使得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大幅度增长。三是财税征管加强的带动。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形势发展变化,认真研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深入挖掘增收潜力,依法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了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亮点之二: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加大对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2011年,全市财政用于保障改善民生的支出达到126.57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67%,比上年增加20.76亿元。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完成25.51亿元,增长23.20%,重点是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支持教育强市三年攻坚计划,化解农村其他义务教育债务和高校债务,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等。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保和就业支出完成27.55亿元,增长4.03%,重点是支持促进就业,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三是提高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全市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5.14亿元,增长68.42%,重点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等。四是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完成5.97亿元,增长103.72%,重点是支持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五是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47亿元,增长39.98%,重点是支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六是切实保障“三农”投入。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1.85亿元,增长20.70%,重点是支持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亮点之三:支持发展实现新突破

  积极践行“有多少事尽力筹多少钱”的发展理念,努力筹集和调度资金,保障重点支出,支持经济发展。一是着力支持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投入资金3.41亿元,支持城市美化、绿化、亮化、数字化等城市提质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54亿元,支持建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落实“电动公交三年行动计划”资金3100万元,支持建成全国首个电动公交城;投入1.1亿元补贴资金用于公交补助,城区公交票价全部由2元降至1元;安排资金2200万元,确保了创“环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着力支持转方式、建“两型”。筹集园区建设及企业发展各类资金1.65亿元,从土地收益中拨付资金4.43亿元,并减免“5115”工程生产性报建项目收费5800万元,支持了新型工业化和特色园区发展;与有关部门一道,向上争取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1.95亿元,支持了清水塘循环经济示范区战略性改造工程;拨付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5900万元、节能技改奖励资金2900万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专项资金1.6亿元、环境治理专项资金2100万元,支持了节能减排和环境整治,促进了“两型”社会建设。三是着力拉动消费扩大内需。落实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全年共发放家电下乡补贴1.7亿元、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3657万元,进一步扩大了居民消费需求。

  亮点之四:财政监管推出新举措

  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强化管理基础工作。一方面,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资金立项审查和绩效评价,初步建立了事前绩效目标评审、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认真执行关于厉行节约的政策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缩公车购置、公务接待、因公出国等开支,集中财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资金需要。另一方面,不断健全运行监控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预算单位账户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先进,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和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8.5亿元,实际采购16.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4亿元,节约率为13%;财政投资评审项目473个,审减金额8.7亿元,审减率达24.4%。

  亮点之五: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

  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在队伍建设上推出“四力”举措(定目标,以目标催生动力;抓学习,以学习提升能力;讲制度,以制度形成定力;重文化,以文化激发活力),深入开展了“服务质量提升年”和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使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财政部门对外的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财政各项工作的开展。2011年,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单位”,队伍建设经验得到了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和重点推介。


株洲财政“保增速、保提质、保民生”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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