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补助低收入家庭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8月23日 08:54 【字体:

  8月份,随着补贴对象在株洲日报、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网等的公示期满,株洲市首批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已顺利发放至13户符合贷款贴息资格的低收入家庭。

  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是运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对城市低收入的住房公积金借款职工家庭,发放适当的贷款利息补贴,以减轻城市低收入借款人家庭还贷压力的一项惠民扶助政策。根据《株洲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暂行办法》规定,贴息对象包括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及因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等造成致贫的家庭,最高贴息额度可达到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80%。申请贴息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即所购住房为借款人家庭唯一住房;在贴息申请日前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以及大病和死亡除外);家庭不存在近两年登记拥有小轿车、商业性门面、经营入股、或购买股票等情况;原则上要求在贴息申请日前按期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贴息所需资金,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支出计划,财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按规定从当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

  株洲市是湖南首个对低收入家庭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城市。该政策出台后,受到了广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好评,真正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及“服务民生、保障住房”的目的,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补助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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