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元区:着力改善民生,做好财政社保工作
社会保障,关系着国计民生,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近几年来,株洲市天元区财政社会保障工作在努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紧紧围绕全区财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以保障民生、促进就业为重点,强化措施,规范管理,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较好地落实了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具有新区特色的城乡社会保险、促进就业、医卫改革和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社保基金管理情况(以2011年数据为例)
天元区已初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并按照省、市要求实行三层统筹管理模式。第一层区级统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 第二层区代收代付,市级统筹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第三层省级统筹管理:企业养老保险(含农垦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近几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社会保障服务新区跨越式发展的“和谐稳定器”作用日益彰显。全区民生社保年服务对象约35万人次,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呈现持续增长良好态势,基金监督管理机制日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完整,基金累计结余近4个亿。
(一)社会保险基金运作规范
天元区区坚持基金规范运作,内控制度保障运行。把握社保基金安全工作内涵,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查漏补缺,在征收、支出、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均按照国家及上级相关的政策法规执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规定。各项保险基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格做到“基金银行走、数据网上流”,基金规范运作率、安全完整率、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如新农合基金支付严格了审批流程:按月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基金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直接到合管办报销,经过审核员初审、会计复核、主管领导审批后出纳付款。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零风险”,赢得较高的社会声誉。
(二)再就业资金管理监督有力
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会同就业部门制定资金管理拨付使用制度,建立完善了资金拨付付管理、内控制约、使用监督、拨付公示、支出结果报告、咨询问责、跟踪反馈机制。同时按照省市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自2010年起撤销区就业局支出账户,在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农行)开设了一个财政专户专项核算就业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并及时将上级财政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及时转入财政专户,按照年初预算和具体用途分账核算。与此同时,作为区“效能监察、责任追究”的十大项目之一,重点纳入了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察范围,对骗取、挪用和贪污就业补助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2012年,区财政共安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补助资金2143万元,是上年的2.2倍。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今年,全区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人数达151490人(含困难企业、失地人员7285人),参保率为98%。截至8月末,新农合基金专户共统筹中央、省、市、区财政补助及个人缴费资金2611万元。统筹县区人均住院报销比例达76.2%,较上年增长了6.2%;大病最高报销限额也由上年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卫生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制度实现了“全覆盖”。截至8月末,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由区政府购买举办,75个村卫生室相继启动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制度试点。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管理,区卫生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联络员进行项目资金管理专项培训,区卫生局和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均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专账,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截至8月底今年共收到各级财政补助资金356.87万元(其中中央247万元、市55万元、区54.87万元),已按进度分三次预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5.41万元, 9月份计划拨款91.46万元。
(四)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
全面建立健全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社会救助制度全覆盖。天元区自城市低保制度启动实施以来,一直按照“三榜公布”、“四化管理”和“五个一”的操作模式运行,成效明显。据统计,2005-2011年累计统筹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资金10310万元(含区级配套资金710万元),从2011年7月1日起,又全面落实市政府要求,实行低保补助标准城乡统筹提标并轨。到目前为止,享受低保人数达10713人,较改革之初增加了8600人。低保扩面率达100%,做到了应保尽保。二是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稳步推进。自2004年率先在城市五区全面启动实施以来,严格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按照据实报账方式加强资金拨付环节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封闭、高效运行。据统计,2005-2011年累计统筹城乡大病救助资金1001万元(含区级配套资金192万元),累计资助困难群体参保或发放城乡大病医疗救助金803万元。到2011年末止,年享受城乡大病救助或资助的人数累计达8626人次,是启动时的45倍。
三、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天元区社保险体系建设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实现了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在全省、全市率先实施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农村低保制度和城乡大病救助制度,新启动新农保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事工作连续七年圆满或超额完成任务,多次被评为省“为民办实事先进集体”;被上级授予“新型农村社会保险红旗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三次分别获得省人社厅、省农保中心的通报表扬;各项社保和民生投入指标均在全市名列前茅。尤其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实现“四个率先”,省厅陈益枝等领导来区调研时充分肯定:“天元区的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完善、待遇合理、操作规范,其做法值得借鉴和推介”。省政府网站上以“株洲天元区结合推进两型建设,着力构建失地农民保障网”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省内外相关单位多次派人专程来我区进行学习、交流,受到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