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财政局出台《财政部门内部协调工作制度》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1月12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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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形成工作合力。近日,株洲市财政局出台《财政部门内部协调工作制度》。
《制度》在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送审把关、财政投资评审如何发挥专业优势为预算管理服务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简化了限额内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实现了财政投资评审与政府采购(招投标)、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效对接。
《制度》强调财政投资评审报告是作为预算控制、工程招标、资金拨付、价款结算、办理财务决算的依据,原则上实行“先评审、后下达预算”、“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决算”的工作程序,市财政局各资金管理科室(单位)应按要求控制建设项目付款进度。
这一制度的施行,将促进财政投资评审与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机构按照现有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财政投资评审“节约财政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