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冷暖最关情-——攸县农开办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兑现工作纪实
近年来,攸县农开办在组织实施土地治理项目中,将保护参与项目建设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作为加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细致的工作,防患于未然的措施,实现了年度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如数兑现,创造了安全和谐的项目建设环境,提升了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
一、 加强法制教育,深化思想共识
近几年,攸县年度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工资逾600万元,这笔资金全部由项目承包人直接与农民工结算,运行中发现少数项目承包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滋生了个别农民工上访的人和事,影响了农开工作强劲有序地推进。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承包人法治观念淡漠,认为拖欠一点农民工工资,只是一种个人行为,不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社会安全。
针对这些不利农开工作稳健发展的错觉和行为,2010年以来,该办每年项目招投标后,突出兑现农民工工资这个主题。采取会议学习、专题讲解、印发资料,收看电视台《今日看法》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对项目承包人开展了法制教育。重点学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恶意欠薪罪的司法解释》和《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反复宣讲了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扶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农民工为这项工程的建设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作出了贡献,他们的劳动报酬是应该及时兑现的,上述法律法规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是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使每一个项目承包人深刻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是一件小事,而是触犯国家法律,要依法定罪处罚的严重性,增强了他们兑现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
二、加强机制建设,强化防患功能
一是签定《劳务承包协议》,强化偏重保护。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0年以来,攸县农开办统一制定了《劳务承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要求凡标段项目承包人雇请的农民工均须签订《协议》,《协议》规定:乙方承包工程,按甲方要求完工后,必须预付该项工程劳务工资总额的80%,余下的20%,待县农开办全面验收合格后,甲方七天内,全部结算清楚,该《协议》一式三份,一份报县农开办存查。2012年,攸县丫江桥、槚山“高标”项目22个标段项目承包人雇请的80多个民、技工班子,全部签订了《协议》,为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兑现构筑了一道法律偏重保护防线。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强化鞭策效应。近些年,攸县农开办将项目承包人坚守诚信,依法履约,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列为了来年土地治理项目投标人资格预选的重要条件。刚性规定: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并因此引发肇事上访,给农开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来年投标人资格。2010年,参与该县网岭镇“高标”项目标段承包人尹某和李某,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又引发了部分农民工肇事上访,严重影响了项目工程建设环境和农开工作形象。2011年,新市“高标”项目招投标时,“一票否决”取消了他俩的投标人资格。三是预留保障金,强化风险防患。攸县为了尽可能降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建立健全了预留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即在项目承包人与招标人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预交标段工程承包总金额10%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该项资金由县农开办专账管理。期间,项目承包人能自觉按《协议》规定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没有发生投诉上访事件,在项目全面竣工验收结算时,县农开办一次性返还;反之,则由农开办启用这项资金,按照项目承包人与农民工《协议》签定的条款,直接和农民工结算。这一防患于未然的措施,有力地预防和减少了项目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和积累。
三、加强组织协调,开展联席“会诊”
一是组建“维权”领导小组,积极回应民工诉求。2010年以来,攸县农开办把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兑现,放到了创新项目管理的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成立了由主任、党支部书记胡金春为首的县农开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确定了一名具有信访维稳工作经验的副主任主管这项工作,建立了定期研判农民工工资兑现态势,研究维权对策的制度。同时在全办干部、职工中,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关心农民工工资问题,创建农开项目安全和谐建设环境的教育,力求农民工的诉求能在第一时间表达,问题能在第一时间解决。二是搭建联席“会诊”平台,合力化解讨薪矛盾。攸县农开办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农开工作的和谐因素。”在处理农民工讨薪事件中,建立了与县信访局、人社局、诉求人所在镇、村等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诊”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合力调处上访事件,取得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肇事”的成效。
四、加强信息反馈,确保工资落实
一是建立民工信息资源库。攸县每年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启动后,县农开办就统一印发《农民工信息登记表》,将每个劳务班子负责人,主要成员的姓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承包标段、工程量、劳务工资总额及分期支付款项时间等主要信息列表,和《劳务承包协议》一并进入该办农民工劳务信息库,为督促、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储备一手资料。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兑现台账。攸县农开项目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是与标段承包工程款分期拨付同步进行的。县农开办规定:每次预付工程款前,项目承包人必须将前段农民工工资应付和已支付的细数和农民工签字花名册,报送“资金管理股”审核,进入农民工工资兑现台账后,方可办理工程款预付手续;同时规定,标段项目竣工后,项目承包人在申请竣工验收时,应将本标段雇用农民工工资结算情况汇总列表和验收书面申请一并递交,方可组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