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财政助圆1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梦”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的民生工程,是财政投入的重点方向。近年来,株洲市财政局广泛筹集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累计筹集资金17亿元,助力实现10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的“株洲梦”。
一、不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该市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广泛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并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拨付资金注入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公司注册资本,充实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安居公司增强融资能力,加大融资力度。截至2013年底,该市财政共筹集和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7.2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0.56亿元,省级资金1.46亿元,地方配套资金5.22亿元;累计新增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8.2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万户,累计保障对象突破10万户。
二、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一是代政府拟定了《株洲市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得以提高。二是继续推行资金拨付的绿色安全通道,对于符合规定的资金申请,按照“程序从优、时间从快”的原则实行限时办结,行政审批时效大为提升。三是建立了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良好的沟通联系机制,适时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协调会议,顺畅资金拨付通道,实现了“部门拿办法,财政拿方案,共同拿主意”项目资金协同推进模式,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四是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资金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可靠。
三、不断创新绩效评价工作
为加大预算部门的绩效评价指导力度,逐步建立“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监管、事后有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体系,2013年9月,该市在全国率先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座谈、询问、查证、核实、走访、问卷调查和专家评议等方式,对项目决策、过程管理、社会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情况开展评价,总结了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初步探索建立了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模式和方法。在财政部组织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座谈会上,该市作为试点单位代表作典型发言,逐步形成了一套涵盖资金筹集、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的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