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石峰财政“四项机制”强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09月11日 00:00 【字体: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顺应区委、区政府制定的“一极三区”大建设、大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财政收支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各项职能。今年,石峰区财政局建立“三项机制”全面强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一、建立“派驻”机制。为全面提升财政所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石峰区建立了街道财政所派驻管理机制,财政局将原有街道财政所人员进行上收,财政所人员由财政局进行选派进驻,实行财政、街道双重管理制度。

  二、建立“人才库”机制。为充实全区财务人员队伍,拓宽用人渠道,及时补充财务人员空缺,做好会计人才储备工作。区财政局利用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及每年会计专业职称考试等契机,扩展充实财务人员队伍,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平台公司财务人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区财政部门根据需要从人员信息库中择优选择和推荐使用。

  三、建立“培训”机制。根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以扩展专业人员队伍、提高财务人员政策理论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为目标,紧紧围绕财经政策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及会计基础专业知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廉政建设、财政制度改革、财政资金监管、支农惠农政策、会计信息化等方面内容开展培训,并采取区财政部门集中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依托资深的专业培训机构和专业老师分类分期进行职称获得考前集中培训、借助省市财政部门的会计人才培养平台,推荐符合条件的区内会计专业人才分期分批参加省内外高等院校的脱产集中培训。

  四、建立“考核”机制。为确保各单位能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合格的财务人员,重视财务人员培训和保障单位财务工作规范开展,将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纳入对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和“五问工作法”(做了什么事?采取了什么措施?有什么工作成效?有哪些不足之处?下一步怎么改进?)考核。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化考核,根据单位当年绩效考核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化考核评分结果,结合各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单位开展的各类财务检查情况,对各单位进行分类评比,对相关人员进行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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