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财政部门四轮驱动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今年以来,株洲县财政部门突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开展多轮次的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培训涵盖全县所有行政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和报账员、各镇“村账镇代理”会计和出纳。培训内容重点围绕村账镇代理、财政支农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农村会计电算化知识等内容,切实提升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促使广大群众熟悉财政支农政策。
二是加强检查,查漏补缺。通过乡财服务中心、会计股、监督股、农财股和其他相关股室,结合雁过拔毛、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资产清查、“节日病”专项检查等行动,组织开展多轮次的村级财务检查,重点对大额现金支出、账务处理、会计科目使用、原始凭证、“白条入库”的不合规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镇村,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公共公示,广泛监管。根据“互联网+监督”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基层财政财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财政性到镇到村资金,逐笔逐项在网络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管。
四是争取资金,县镇把关。对于村级争取上级资金,明文要求逐级上报,由村级组织出具报告,镇一级通过,镇政府出具红头文件转呈,减少“越级呈文”争取资金行为,确保村级资金争取工作整体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