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调控,促发展,大力推进“一化三基”战略实施
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一化三基”战略,充分运用各种财税政策手段,主动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上半年重点抓灾后重建、保煤电油等供应,下半年重点增投资、保增长,运筹调控,努力防止经济大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大力支持抗冰救灾和灾后重建。各级财政安排资金53.3亿元,并采取减免税费、补贴煤电生产等措施,大力支持抗冰救灾和重要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帮助电力、农业、林业和旅游业等受灾严重产业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促进经济增长。二是积极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省财政安排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3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流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和有色金属等支柱优势产业,促进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优势产业集群。筹集资金54.5亿元,支持了高速公路、武广铁路和黄花机场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2亿元,支持了衡阳深圳工业园和郴州出口加工区建设,打造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充分利用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融资平台,加大了政策性贷款融资力度,推动了企业技术改造和重点污染项目整治等工作。三是着力支持国企改革和中小企业发展。继续推进了中央下放企业关闭破产、中央在湘企业分离社会职能、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煤矿关闭整顿等工作,支持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和关闭破产矿山留守机构遗留问题。安排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本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等,帮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四是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省科技支出完成25.2亿元,增长22.97%。重点推进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了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汽车自主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积极推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扩大投资;省财政拨付资金3.7亿元,支持了华菱集团等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51个项目技术改造。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对47个节能技改、新能源示范项目进行了重点扶持,将327个项目纳入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范围;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和本土产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牵头制定《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财税改革专项方案》,并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元,着力推动“两型社会”建设。五是积极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整合外经贸发展资金,大力促进外贸出口品牌建设,突出支持湘商大会、沪洽周等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扩大了利用外资规模。六是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主动为装备制造企业争取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取消了5项非许可审批项目,停征和取消了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商两费”,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