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税种可以做出大文章——访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副处长陈富珍
在湖南,相对于国税、地税的增值税、营业税等大税种,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以下简称“两税”)是仍然放在财政机关手里征收的小税种。近几年来,全省各级财政机关不断强化征管措施,“两税”收入保持了较快、稳定的增长,逐渐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也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
在金融危机和财政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影响下,“两税”今年的表现如何?记者采访了湖南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副处长陈富珍。
《新理财》:今年“两税”征收形势如何?
陈富珍:自取消农业税以后“两税”一直保持平稳高速增长的态势。2008年全省完成“两税”收入54亿元。目前征收形势不错,今年1—10月“两税”收入与去年全年完成数持平,同比增长29%,占地方财政收入8.1%。从增量上看,契税大于耕地占用税,从增幅上看,耕地占用税高于契税。从各市州情况来看,怀化、株洲、娄底增幅排前三位,长沙增幅最小,与去年持平。
《新理财》:刚谈到今年“两税”征收形势可喜,完成今年的财政预算目标无虞,陈处长您能谈谈乡财政在保财政增收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陈富珍:目前“两税”在市、县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原因是征收的税额总量越来越大,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越来越高,且与国税、地税比起来地方在征收上更有主动权。在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下,这几年我们不断采取一些措施,可以说取得好的成绩。采取的征管措施主要有:第一,加大清欠力度。今年上半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房屋、土地交易非常不活跃,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历年项目的清欠、清收上;下半年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步转暖以及重点项目的报建开工,税收逐步走上正常轨道。清欠清收有效地保证了“两税”收入的均衡入库。第二,加强税源监控。“两税”征收最大的特征就是必须要与国土、房产部门信息共享,把住税源才能实现有效征管。一方面,我省去年升级了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信息系统;另一方面,各市、县加大了房地产信息一体化的步伐。目前我省70%的征收机关实现了与房产、国土部门房地产信息一体化。通过税源信息共享,达到了“以税控证”的征管目的。第三,抓重点工程建设占地税收。今年我省有17条高速公路开工建设申报用地,耕地占用税收入可达2亿元。
《新理财》:目前“两税”征收还存在哪方面的问题?
陈富珍:一是各地征管工作进展仍不平衡。除了税源的因素外,还存在认识与征管力度的问题。个别县市由于与房产和国土部门在工作上配合不力,没有掌握征收的主动权,造成税基窄,征收难。二是违规减免的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以加快企业改制步伐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为由,违规出台了一些扩大“两税”减免范围的措施办法,造成了收入流失。今年上半年契税收入增幅较小,其中还有6个市出现负增长,与地方政府出台违规减免政策不无关系。三是国家重点工程占地无法控制,影响耕地占用收入及时入库。四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两税”职能划转文的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管队伍稳定。
《新理财》:您对财政部文件规定的“两税”划转有何看法?
陈富珍:在“两税”正式化转前,我们各级征收机关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工作,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两税”划转文件后,从征管队伍到地方政府都很关注此事。就“两税”特性来说,我们认为财政部门仍然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建立了与国土、房产部门的有效沟通机制,而且征管经验成熟丰富,征管力量分布城乡,可以对分布城乡“两税”税后实现有效监控。就湖南来说,“农业四税”时代的征管队伍目前还没有随之实现相应的职能转换。在“两税”划转前我们还需大力的做好划转前的准备工作。建议“两税”划转由其它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来决定具体划转时间表。
《新理财》:您对今年四季度“两税”收入形势如何分析?
陈富珍:第一,契税会有较大的增幅。一是自金融危机来,国家为支持房地产业稳定发展,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住房消费的税收优惠政策,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和房地产市场的升温,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有可能停止。这一预期很可能对住房消费产生井喷效应。二是经济走出谷底,产业发展出现稳定增长的势态,对土地的需求必将增加。三是住房价格稳步上升。近期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地王”频现,住房价格已超过2008年最高峰,房价直线上升,长沙的房市也在逐步回暖。
第二,耕地占用税收入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据以往年度情况分析,一般下半年的用地审批量较上半年集中,特别是年底报批的用地量多。目前大部分国道、省道建设项目都在报批中。预计今年全省“两税”收入能完成65-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