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湖南省财力保障研究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01月17日 10:48 【字体:

  “十一五”时期湖南财力发展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成就

  财政实力显著增强

  “十一五”以来,湖南财政立足新的发展实际,及时调整支持经济发展的重点和方式,将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优化环境、调整结构、推动创新、提质增效上。在促进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的同时,不断探索聚财之方,不断加强税收征管和规范非税管理,财政收入规模持续快速增长,财政实力显著增强。2009年全省入库财政收入1504.6亿元,比前一年增长13.98%,是2005年747.93亿元的两倍。“十一五”前四年(2006-2009)年均实现财政收入1208亿元,是“十五”期间年均财政收入527亿元的2.3倍。2006-2009年间,全省财政收入以年均接近20%幅度增长,远超过“十五”、“十一五”期间15.19%的年均增速。

  财政促进可持续发展成效明显

  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和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财政支出结构发生很大变化。财政用于经济建设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公平性特征逐步显现,在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财政支农效果明显。“十一五”前四年,湖南财政支农累计投入351亿元,分别是“十五”期间277亿元的1.27倍,“九五”期间127亿元的2.76倍,有效地巩固了农业基础性地位,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日益增强。“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投入年均递增16.43%,支持建立了以免除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启动了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工作,健全了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时,财政支撑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就业促进体系不断完善。2009年,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同期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3.26%。三是省以下转移支付体系日趋健全,促进了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四是资源环境保护能力得到加强。2007年我省开始在预算支出科目中专门设置环境保护支出。2009年全省环保投入达到69.2元,分别是2007和2008年的2.37和1.66倍。五是财政支持科学技术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力度不断加大,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财政支出效率明显提高

  “十一五”以来,湖南财政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逐步形成了“依法、依规、依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理财原则,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财政支出效率明显提高。尤其通过加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改革,促进了财政支出效率的提升。

  “十二五”时期湖南财力保障面临的新形势

  从总体上讲,“十二五”时期湖南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基本条件和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将继续保持,但面临的制约因素也在增加。

  新一轮税制改革及结构性减税将对税收收入产生影响

  “十二五”是增值税全面转型的时期,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将导致增值税增速有所回落。同时,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人利息所得税暂免征收等减收政策的持续影响,所得税增速也将回落。此外,“十二五”时期再生资源企业入退税比例由2009年的70%下降到50%,受此影响,该项税收十二五期间呈下降趋势。

  土地资源锐减将对“土地财政”带来新挑战

  进入“十五”后,全省城市化进程加快。2000年到2008年的8年间,城镇人口年均增速为5.00%,高于全国城镇人口年均增长3.55%的速度。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经营城市”的理念被各地政府所使用,“土地财政”应运而生。据了解,仅在土地环节就有土地出让金、教育附加、城市建设附加、土地增值、城市建设配套、人防建设、质监、安检、新材料基金、白蚁防治、防雷、防洪等近20种税费,光土地环节的成本就超过开发总成本的35%。随着我省大规模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十二五”时期我省可用于开发土地资源将大幅减少,“土地财政”将难以为继。

  公共需求对财力提出更高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湖南省处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3000美元向5000美元跃升的重要阶段,是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也是民生需求整体上从生存型迈入发展型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义务教育、基础医疗和公共卫生、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廉租房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将进入加速扩张期。同时,在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电力供应、水利与防灾、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需要增加。此外,湘中、湘西等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需求也将增加,需要提高具有扶贫济困性质的一般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

  主体功能区建设对财政补偿提出新要求

  “十二五”时期,我省将大力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从我省省情来看,被列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生态脆弱区域主要集中在广大欠发达地区,大多数地方财政仍是“吃饭财政”,如果没有公共财政的投入和支持,当地居民的生活将面临很大困难,这些地区的发展将受到很大影响,从而不利于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因此,加大财力保障力度,实现各地政府基本财力均等化是顺利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一个基本条件。特别是要增加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逐步使当地居民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

  “十二五”时期加强财力保障的对策措施

  充足安全的财力保障是“十二五”我省国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十二五”时期,应进一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巩固原有支柱财源,培育新兴的可持续支柱财源,优化财源结构,夯实财源基础。通过壮大支柱财源、培育新兴财源、加强财源管理、实现财源建设从偏重经济总量向注重经济质量转变。通过创新财源建设支持方式、增长方式、投入机制,实现从过多依赖传统粗放型支柱财源向积极建设可持续集约型支柱财源转变,建立新型的财力保障体系。通过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财政经济良性运行的互动机制、高效运行的财政收支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机制,实现从产业、区域、城乡不平衡发展向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转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着力壮大支柱财源

  一是做强支柱财源产业。近年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电工电器、汽车及零部件、烟草、房地产一直充当推动湖南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对财源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于这些重点支柱财源产业,应以产业振兴规划为指导,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支柱产业的规模效益和整体优势,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增税水平。应通过直接投入、设立种子基金、科研孵化器、以奖代拨、以奖代补等方式,强化政府在企业自主创新的科技投入和奖励措施。加强原始创新,强化集成创新,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同时应通过优化重组、强强联合、挖潜改造等方式,高起点、高标准,集中力量培育和壮大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财税贡献率高、增值增税能力强的“航母”型企业、企业集团、财源大户,发挥其在产业集群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和带动效应。

  二是做优传统产业。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积极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推进“两高一低”产业“两型化”进程,构建促进湖南支柱财源产业的集约化、可持续化发展之路。应积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节能降耗投入机制,以节能减排为抓手,提高有色、冶金、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在降低单位能耗的同时,提高综合效益水平和创税能力。同时,应积极引导社会资源、生产要素向核心企业集聚,发展核心企业配套产业,形成“配套聚集”型企业群,实施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

  三是加快优势地区发展。紧紧抓住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以及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大好机遇,扶持和加快环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形成洼地效应,培植一批优势明显、稳定发展的重点骨干税源。

  着力培育新兴财源

  一是做大新兴优势产业。积极发挥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环保等一揽子产业政策,加速推进“四化两型”,做大做优做强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等优势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加快优势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和国际化发展,培植新的支柱财源。

  二是培育新兴潜力产业。继续通过落实税前扣除、加速折旧、贷款贴息、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生物医药、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等具有重大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发展,打造新的产业集群和财源增长极。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变无税GDP为有税GDP。

  三是加快服务业发展。认真落实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优惠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发展研发、设计、服务外包、软件开发等高技术含量的现代服务业。在第二产业逐步形成稳定规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物流、金融、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及商贸、餐饮、文化旅游、房地产等民生型服务业,规避由于过分依赖投资而产生的税收风险。

  着力加强财源管理

  一是加强重点财源管理。将在本地税收中占较大份额的行业和重点企业纳入重点税源监管范围。密切跟踪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和重点行业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加强财源分析,通过积极的、有弹性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规避宏观经济层面的系统性风险,同时为科学安排当年的税收计划和规划未来的税收规模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税收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将涉税信息及时纳入监控征管范围。建立各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协作监控机制,实现对涉税信息的全覆盖管理,尤其要对新投产大项目、新登记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追踪管理,形成涉税、征税、护税的良性循环。积极跟踪后续税源变化,做好纳税评估等工作,在抓好当期存量经济税收的同时,掌握好后期增量经济税收规模及趋势。积极优化税收征管机制,加强漏税、跑税等行为的管理。

  着力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支出运行机制,做小财政供养系数

  一是大力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切实加强财政预算与机构编制管理,建立鼓励分流人员和降低财政供养系数的激励机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膨胀。要加强财政供养人员清理,从严控制新增人员,继续推进乡镇人事、机构改革,做小财政供养系数。二是积极探索公用事业市场化运作的新路子,对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通过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缩小财政供养的规模。三是积极开展公务消费改革。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新增财力重点保障公务员工资改革增资、日益扩大的社会保障支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公共支出需求。要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切实把公务消费控制在合理范围。

  重点解决财政支出“越位”与“缺位”的矛盾,做优财政资源配置

  一是完善担保机制,扶持民企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帮助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竞争力。二是调整财政资金投向,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三是更新财政投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吸附和引导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导向和主体作用,多途径筹资,支持交通、城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促进公共财政支出格局要和财源建设的重点相适应。五是创新财政支出监督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构建有湖南特色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整合各种财政资源,坚持不懈地支持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力争县市财政基本保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匹配的县乡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二是继续加大对县(市)财政的支持力度。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激励性转移支付和政策性转移支付的政策和分配办法,建立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相匹配的转移支付体系,更好地发挥转移支付的基本保障和激励约束功能。三是继续加强对县(市)财政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县(市)财政基本保障能力分析和预算合规性审核,完善全省财政改革与管理量化考核制度,指导县市加快推进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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