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推行“刚性预算”改革提高公共财政服务能力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10月09日 14:34 【字体:

  在近日召开的娄底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大会上,该市推行“刚性预算”改革的经验做法,赢得了与会人员的阵阵掌声。这是继9月7日《人民日报》大篇幅集中宣传推介后,该市“刚性预算”改革再次赢得的“满堂彩”。

  近年来,娄底市针对传统预算编制管理中存在的弊端,深入推行以“预算内容完整、编制过程公开、预算执行严格、审批管理民主”为主要内容的“刚性预算”改革,不仅较好地保障了社会公众对财政管理活动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而且有效规范了财政收支管理行为,为“三农”、教育、社保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项目支出统筹了财力,提高了公共财政服务能力。

  内容设计科学化。为促进改革内容设计科学化,该市积极改革预算编制的科目设置、范围和方式,全面推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把传统的“粗预算”变为了“细预算”;改变传统的“基数+增长”方法,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变传统的“呆预算”为“活预算”;将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统筹政府财力,全面实行“综合预算”,变传统的“残预算”为“全预算”。

  编制过程公开化。改变过去由少数人“关门预算”的做法,成立预算编审领导小组,实行预算编制集体研究、公开会审;严格执行“两上两下”编审程序,构建起由内到外、多层审查、广泛监督的预算编制体系,从而变传统“封闭式预算”为“开放式预算”、“参与式预算”,有效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公开化、民主化程度。

  预算执行刚性化。2007年该市在全省率先将市级部门预算明细提交人代会审议,并实现了“三个全部”,即将包括预算单位和经费补助单位在内的全部市直预算单位、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明细、财政的全部收支数额汇编成册,做到与会代表人手一份,全面接受人大代表的审查监督;严格预算超收收入使用审批管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先审查、后使用”,实现了人大预算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的转变;严控临时性审批追加,实行临时性经费报告“由市政府办统一收集、财政局集中研究、市长集中审批”程序,严格预算内外一本账、封闭运行一条线、集体审批一支笔“三个一”集体研究、定期审批制,防止了过去逐个报告、当面审批引起的审批欠公正、欠公平甚至滋生腐败等问题。

  2010年,为应对“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娄底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出台了一系列“开前门堵后门,开正门堵邪门”的“刚性预算”措施:改进预算方式,从2011年开始,逐步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压缩专项支出规模;严格预算执行,凡预算未作安排的一律不予开支,预算已作安排的一律不予超支,除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重大项目及不可预见的突发应急支出外,原则上不再临时审批经费;严控评比表彰、会议培训等一般性支出,除个别特别性需求外市财政,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和追加上述一般性支出经费,从制度上消除了“零批碎要”存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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