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总结全省财政“五五”普法工作 部署安排财政“六五”普法
10月11日,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财政系统和全省法制宣传教育会议精神,总结了全省财政“五五”普法工作,研究部署财政“六五”普法工作任务,表彰了先进。
湖南省副省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友志作书面讲话。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耿虹,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规工作委员会主任钟实,省法制办副主任曾国兴出席会议。省财政厅副厅长胡伟林主持大会,欧阳煌总经济师作工作报告。在家的厅领导出席会议。
五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圆满完成了财政“五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通过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筑牢了财政普法长效机制。二是通过坚持普法工作重心与财政中心工作相统一,坚持普法工作要求与财政法制实践相统一,坚持普法工作内容与宣传教育对象相统一,找准了财政普法工作着力点。三是通过创新普法思路、普法形式、普法载体,提升了财政普法实际效果。
李友志在书面讲话中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法治财政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法治财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要求;是推进财政改革和发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内在要求;是有效防止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二要准确把握法治财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当前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形势比较有利,有党和政府的明确要求,有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有坚实的发展基础,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三要大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法治财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转变认识作为前提;把制定规划作为引领;把健全制度作为基础;把加强执法作为关键;把全面普法作为平台;把队伍建设作为支撑。
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耿虹高度肯定了湖南省财政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她说,湖南省财政法制工作是全国财政法制工作的一面旗帜,是开拓创新的试验田,值得认真总结和学习。湖南财政法制工作有三大特点:一是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法制工作;二是始终坚持创新思维、创新举措深入推进财政法制工作;三是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升财政法治化管理水平。耿虹提出,要进一步提高财政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财政法律制度建设;要继续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运用法律思维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省财政厅副厅长胡伟林主持大会
欧阳煌总经济师具体部署了“六五”普法的主要工作,要求普法工作做到“四新”,即“新提高、新突破、新贡献、新进展”。欧阳煌说,要勤学善思,提升普法认识;要与时俱进,强化服务理念。要充分发挥大型普法活动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普法阵地的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具体案例的示范作用。要积极推进财政立法,大力强化法制监督,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要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加强谋划,健全保障机制;加强联动,创新督查方式。
大会表彰了全省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作了经验发言。省法制办副主任张建华作《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辅导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