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秀宏提出财政支持新型城镇化要注重“六个统筹”
近日,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秀宏率经建处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动上门服务,共同研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关问题。
郭秀宏一行听取了住建厅相关情况介绍。经建处处长刘见对推进新型城镇化中涉及财政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并介绍了财政支持新型城镇化的主要思路和措施。
会上,郭秀宏指出,省财政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湘发〔2012〕6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财政资金,聚合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间,注重“六个统筹”,支持和推进新型城镇化。一要统筹城乡规划。要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特别是支持职能部门指导市县提升规划质量,充分发挥规划这一特殊资源,通过规划引领,引导资金流、物流、人才流向城市群、县城聚合,有力推动城镇化发展。二要统筹城乡产业布局。产业是支撑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力量,有产业有活力,有产业才可持续发展。在产业布局上必须城乡统筹,城乡互补,以城镇产业激发乡村活力,以乡村活力推动城镇发展。通过统筹,实现良性循环。三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新型城镇化的骨架,必须做牢打实。在建设城镇基础设施过程中,必须统筹考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强水、电、路、网及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四要统筹城乡文明卫生建设。文明卫生程度是反映一个地方综合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考量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指标。要大力推广攸县城乡同治的经验,加强文明卫生建设,实现新型城镇化的最终目标,即消除城乡差别,达到共同文明、共同富裕、共同幸福。五要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保障线”,没有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新型城镇化就没有保障。因此要加快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保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和机制创新,确保城乡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六要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们最好、最优的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了人类自身。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就是要借鉴城市治理环境的经验,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功能,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中心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品位,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优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