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财政部门全力支持抗旱救灾工作
自今年入夏以来,我省经历了1951年以来同期最长的无雨期,全省14个市州107个县市区受旱。面对旱情,全省各地财政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支持各地抗旱救灾工作。
湘西自治州。全州投入抗旱资金3817万元,出动36.55万人次、投入机动抗旱设备2.2万台套、机动运水车辆1232辆,消耗抗旱用电153万度、抗旱用油468吨,解决了12.84万人、3.2万头大牲畜的因旱临时饮水困难,累计抗旱浇灌面积38.63万亩
郴州市。财政部门主动与水利部门配合,多渠道筹措抗旱资金,大力支持人工增雨、修复受损渠塘、购买灌溉机械、向水源严重缺乏的群众运水送水等抗旱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抗旱资金2445万元,抗旱浇灌面积11.0万亩33.64万亩次,临时解决2.67万人、1.71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
江华县。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紧急下拨抗旱救灾资金261万元,帮助受灾乡镇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并深入田间地头,具体指导抗旱工作,做到旱情不解除,人员不撤离。对抗旱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对抗旱工作不力、思想懈怠、纪律松散者将严肃处理。
绥宁县。紧急组织100万元抗旱专用资金以及12万元的抗旱油料投放各乡镇抗旱前线。
沅陵县。制定了专门“抗旱值班表”,实行24小时值班。资金投入多元化。县财政向上级财政申请资金支持,各乡镇积极筹措抗旱经费,县联乡部门安排了一定财力支持抗旱。目前已争取上级特大防汛抗旱补助200万元,农业生产救灾款180万元,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再次追加抗旱资金200万元,安排人工增雨等各项应急经费50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抗旱救灾资金1290万元。
安仁县。县财政共投入抗旱资金200余万元,开动泵站22处,疏通渠道350公里,抗旱用油2.1吨,抗旱用电3.8万度,抗旱浇灌面积2.8万亩,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造成的损失。
古丈县。该县已投入抗旱资金200余万元,投入抗旱设备650余台,抗旱浇灌面积2.1万亩,临时解决了2.8万人、0.9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
新晃县。新晃财政紧急调拨200余万元抗旱救灾款解决人民群众急需迫切解决的问题。
永兴县。永兴县财政局密切与水利部门沟通,一方面紧急调动抗旱救灾资金用于全县抗旱应急救灾;另一方面,全面盘存抗旱资源,把抗旱水利设施、库存抗旱设备及物资、抗旱人力资源、抗旱救灾资金等全部纳入整体配置方案,统筹制定资金分配计划,开展紧急送水和配送水泵、移动净水设备、发电机等抗旱机具。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投入抗旱救灾资金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