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专题工作布置会
9月4日上午,我厅召开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专题工作布置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华,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刘文杰出席会议,综合处、金融与债务处、纪检监察室等处室同志参加会议。
首先,宋华传达了省监察厅《关于同意省直有关单位开展立项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的通知》精神。今年,省监察厅确定我厅综合处为专项效能监察对象,监察主要内容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措及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确定金融与债务处为效能监督重要岗位,其处室主要负责人张利武同志和处室分管厅领导刘文杰同志为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对象。宋华强调,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工作是2013年全省“发展环境优化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全省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督的省直单位有30个,我厅确定的这两个处室既是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对象,又是厅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定点联系业务处室;希望两个处室高度重视,以实施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为契机,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展现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会上,刘文杰对我厅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提出了几点建议和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代表的是财政厅的整体形象,两个处长都要树立大局意识,从更高的层面谋划工作。二是扎实工作。要通过工作摸情况,通过情况促工作,结合处室中心工作,把效能监督工作做细、作实。三是务求实效。开展效能监督工作最终的落实就是出实招、求实效,综合处、金融与债务处都要把效能监督要求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把效能监督成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四是树立形象。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既是全厅性的工作又是全省性的工作,是宣传自身工作、提升财政形象的机会,大家一定要变压力为动力,变平台为舞台,以扎实的工作努力、扎实的工作成绩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综合处、金融与债务处负责人纷纷表态将虚心接受监督,把效能监督工作与纪检监察定点联系工作相结合,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立足实际,务实奉献,圆满完成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