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财政绩在实处,效在明显
一、建立绩效管理机制。绩效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大。石门县财政局绩效股从四个方面着手,狠下功夫:一是明确了绩效管理范围。财政局绩效股将预算绩效管理对象,锁定为“二个全覆盖”,即预算单位全覆盖,预算资金全覆盖,要求预算单位不论大小,无一例外,有无专项资金,无一例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做到了有所侧重,侧重于县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特别是城建资金、交通资金、水利资金、农业发展资金、工业发展资金等。二是确立了一个原则,即分工负责原则。具体情况是,主管部门负责财政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负责完工项目的绩效自评;财政部门负责财政项目的绩效目标审核和批复,负责项目的绩效运行监控,负责组织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和再评价。三是制定了一套程序。专门出台了《石门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将绩效预期目标申报、项目单位绩效自评、财政绩效再评、绩效结果应用这四方面内容,贯穿于每一个项目。四是落实了考核办法。明确绩效管理任务,并将其作为财政局业务股室、乡镇财政所、预算单位的考核内容。
二、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评价体系是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也是绩效评价的难点。为此,石门县将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作为今年绩效管理年要落实的主要工作。一是从内容上规范。石门县财政局规定,所有的绩效评价表基本统一。分为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决策,二是项目管理,三是项目绩效。其中:项目决策和项目管理指标,以及项目绩效中的项目产出指标完全一致。不一致的只是项目绩效中的项目效益指标。二是从分值上规范。总分100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分值,分别为15分,25分,55分。其中: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的考核内容与分值,以及项目绩效中的项目产出内容与分值,所有项目都一致,但项目绩效中的项目效益,不同的项目略有不同。三是加大社会公众满意度的调查力度。由于县财政的项目支出,无论从经济效益还是从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影响方面,都无法衡量和评价,因此,我们加大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调查的分值。在评价表中,这一分值达到15分,占该项总分的50%。 绩效评价体系规范以后,各乡镇财政所和局机关管口股室开展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了可参考的评价指标,既减少了工作的盲目性,又使绩效评价的质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三、稳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石门县在财政网上,新开专栏。发布相关的政策文件,相关的信息,并公开部分绩效评价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向省厅报告,汇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二是实施全面培训。为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适应开展工作的现实需要,石门县分别举办了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局业务股室参加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班,根据实际,重点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管理对象、职责分工及指标体系、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讲解、交流,研讨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问题,为全县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搞好部门配合。在做好同本局业务股室、主管部门分工协作的同时,还加大同乡财局的配合工作。乡财局每到一个单位进行财政监督,绩效股必随同前往该单位督导绩效管理工作。绩效股还加大同中介机构的配合力度。
四、重视评价结果。一方面,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绩效股对项目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另一方面,还将绩效评价结果提供给预算编制部门,运用于财政支出安排工作之中。 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和探索,石门县绩效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进一步增强了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预算单位在参与绩效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制订项目的绩效目标、研究项目的可行性、与专家互动交流、签订用款责任承诺书等,以及通过人大对有关部门进行的绩效问责,促进预算单位总结经验,加强管理,更加注重资金使用效果,提高行政效能;二是进一步推动了“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绩效管理工作的问责制以及各环节的公开透明,促使单位责任人树立正确的项目资金申报观念,有效减少了部门无效率的项目申请。此外,促使单位责任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科学配置财力资源,不断推动“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的建设;三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通过绩效管理,普通的公众也提高了认识,也使他们意识到,管好、用好纳税人的钱,做到“分配资金讲责任,使用资金讲效益”,是政府关注民生、科学安排财政资金的有力证明;开展绩效管理就是追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资金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的最优化;四是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通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探索出了一条财政管理的新途径,规范了财政监督管理水平,提高了财政的理财水平。
2014全县全年完成绩效评价重点项目57个,其中:乡镇财政所完成38个,股室完成16个,绩效股自身完成2个,中介机构完成1个。项目金额总计1010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