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土里的芬芳—财政干部回乡见闻|荷叶故事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02月14日 00:00 【字体:
    冷雨纷扬,薄雾氤氲,小镇与村落被山林环绕,民居沿道路两侧蜿蜒而去,如一簇簇带着水露的荷尖。

  这是我的乡愁所系——双峰县荷叶镇。

  历史上,这里走出了湘军创始人曾国藩,人文底蕴深厚。

  而在当前扶贫攻坚战役中:双峰是省扶贫工作重点县;荷叶镇现辖38个村和1个居委会中,省识别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3783户11735人,占全镇总人口近五分之一。

  前些年我回乡,乡邻们总是语气无奈,“地方穷,只有出去打点工”。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发出“精准扶贫”总动员令后,省委省政府把扶贫攻坚列为第一民生工程,荷叶镇很快有了变化。

  最直观的感受是,乡邻们话题明显多了:水泥路到你家了吗?垃圾怎么归整?搞果园有补贴吗?对党和国家的政策,大家都是一个字:好!

  我真切地看到了又一场“山乡巨变”。

  巨变之中,细微见知著。今年春节前后,我走访了解到了三个值得思考的故事。

  请人贷款的镇干部

  “扶贫攻坚是荷叶镇发展的最大机会,再不加劲干,我们就浪费了机会,就会成为罪人。”说这话的,是一位镇干部。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攻坚战打响以来,这位干部工作量加了很多,大部分时间是跑村组。

  去年以来,他和同事们又多了一件事:请贫困户去贷款。

  贷款本是自主行为,为什么要干部请?

  这和一项扶贫政策有关:

  当地种养大户如果要贷款,可走商业贷款,享受常规优惠。对此,有金融机构推出扶贫优惠:贷款给贫困户(每人根据不同情况可获3—5万元不等贷款),再由种养大户归集这些资金,这类贷款利息可再享优惠。而后,金融机构将利息收入,补足贫困户距离脱贫标准的差额。

  这一优惠推出的初衷是:通过扶持大户搞产业,帮助贫困地区斩穷根。金融机构拿出的真金白银,可以惠及三方:大户能获得相对低息的贷款,贫困户能获得现金补助,基层镇村能完成扶贫任务。

  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举措出现了“拉郎配”现象,尤其在财力不济而扶贫任务艰巨的县市区及乡镇。

  在此过程中,有的大户不愿意,因为即便拿到贷款,他每年少支付的利息也相对不多,但手续繁杂;有的贫困户不乐意,因为尽管他能获得补助,但由于是以他的名义贷的款,一旦大户还不上,贫困户就要直接承担还款责任;基层干部们觉得责任巨大,因为只要出现一起坏账,就涉及上十甚至数十贫困户,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出现后遗症。

  当前,全省各部门各机构都主动投身扶贫攻坚战,干劲十足,举措很多,成效显著。但是,极少数举措在具体落实中略有变形,上述“拉郎配”可能就是一例。

  针对这一现象,我认为,一定要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产业发展是扶贫关键”要求,强化三个认识:“精准”才能使巧劲。对于每一个贫困户,尤其是扶贫重地的贫困户,基层镇村应详细摸清家庭情况、致贫原因、思想动向,因户施策,因地施策,拟定可能的脱贫方式,一方面可以更精准对接各类扶贫政策,另一方面可以更精准提供服务指导。“造血”才会有后劲。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现金补助虽然能快速脱贫,但容易让其养成依赖思想。扶贫先扶志,我们的政策要明确传导“扶贫不是养懒汉,脱贫更要靠自己”观念。“入股”更会有干劲。对于部分贫困户,可以引导其与种养大户组成合作社,共同入股,承接扶贫贷款,充分发挥生产经营主动性。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精准指导,帮助其做强产业,共享收益。

  不愿搬迁的贺大姐

  “日子想过好,嫁人要往山上跑。”这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荷叶流行的一句俗语。 

  原因很简单:山上有柴烧。荷叶镇地处双峰县南部,属丘陵地带,位置偏僻。

  现在,日子要过好,显然不是“有柴烧”就够了。相反的,那些山上的乡邻,陷入了“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窘境,更让人揪心的是地质灾害隐患大。

  易地搬迁是让这些乡邻脱贫的重要途径。就全省来说,易地搬迁也是当前扶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6年,双峰县正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荷叶镇认定易地搬迁户482户936人。

  黄藤村的贺大姐,51岁,家境贫寒,居住条件恶劣,属搬迁对象。

  尽管搬迁可享建房补贴,镇村干部也多次上门做工作,但贺大姐不愿搬。

  她有三个顾虑:首先,老地方虽穷,但自己与邻居们熟,并且有亲属照顾,她担心搬迁后会受外姓人欺负;其次,搬迁后分不到田土山,而自己的田土山离搬迁地较远,生产不便;最后,一个看似啼笑皆非的理由是,她已丧夫,自己担心“寡妇门前是非多”。

  这些顾虑其实反映了乡土社会最本真、最复杂的一面。我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当前易地搬迁面临五个方面的困难:乡土情结深厚。部分贫困户不愿离开熟人社会圈子。建房资金不足。政府扶贫资金不能完全解决易地建房需求,部分特困群众拿不出自筹资金。房屋面积限制。搬迁建房有严格的面积限制,农家生产生活所需的土灶、农具等无处安置。土地交换困难。扶贫户由山区搬迁到平原地区,新宅基地的取得涉及迁入地村民的利益分配。生产生活不便。如果无法换地,搬迁后的贫困户离自己原有田地很远,生产生活又成问题。

  贺大姐说,如果一定要搬,她就想搬回娘家建房,那样有人照顾。实际上,这一想法很难实现。因为,娘家在另村,而她已出嫁多年。国土所长说:“她不可能取得宅基地,因为这涉及当地村民的利益。除非她迁回户口,但这样村里不会接收。”

  要解决这些问题,我认为需要加强三大协同:涉地法规与扶贫政策协同。农村宅基地管理是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而在易地搬迁工作中,不少核心问题只有通过修改法律法规、完善土地调整与流转政策才能解决。易地搬迁与基础建设协同。有些村民组居住条件差,需要整体搬迁,但如果新修一条进组道路,该组就不需整体搬迁,土地问题也迎刃而解。从投入资金看,修路造价相对更低。政策制订与基层情况协同。“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基层情况复杂,诸如建房面积、资金筹集等问题,市县与市县情况不一样,甚至在同一乡镇,传统村落、文物建筑内的住户,情况又与其他住户不一样,难以用统一的政策来要求,这需要强化政策制订与基层反馈的协同。

  写感谢信的王大娘

  “我亲戚中没有一个当官和有钱的,但镇上领导和村干部处处为我着想,不是我的亲人却胜过亲人。”

  口述这封感谢信的是王时秀大娘,年逾七旬,荷叶镇金凤村人。

  她中年丧夫,自己身患类风湿关节炎10多年,已经残疾,因病返贫。

  对于这样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只能通过兜底的方式扶贫。但是,解决了低保待遇、进行了年节慰问、确保了基本生活是不是就够了呢?从政策要求看,够了,但从老人实际生活看,并不够。

  因为老人没有劳动能力,不能捡拾柴火,镇村就帮她建起了液化气灶,定期送气;因为老人房子阶基不平,容易摔跤发生意外,镇村帮她填平了,还装上了防护栏。

  老人很感动,反反复复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基层干部和乡邻。

  这也让我很感动。

  村庄是中国最古老最传统的命运共同体,一度面临边缘化、空心化、失序化的强力挑战。但是,通过扶贫攻坚战役,我看到了基层组织的功能补位,互助秩序的激活复苏,以及社会内生向上的力量。

  这个故事对扶贫攻坚来说也有值得总结之处:对扶贫对象的帮扶政策不宜太固化,多给基层干部发言权。正如涉农资金整合,湖南在51个贫困县开展试点以来,取得了突出成效。因为,只有基层干部,才最了解每家每户的实际。

  正如杜家毫书记指出的:扶贫开发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关键在农村党员干部。

  赋权给基层,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形成“上下同欲、内外兼修”强大合力,我们就一定能打赢这场攻坚战。


(作者 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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