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示范项目现场推广会在新晃县召开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2年08月01日 16:34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项目,7月25日,湖南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示范项目现场推广会议在新晃县召开。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庄大力,怀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旌出席会议。

2020年12月,我省设立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成为全国首支注册并投入运营的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并获得了中央财政的奖励。2021年,基金积极联系各地储备项目,探索运作和回报模式。2021年12月,新晃县与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签订合作协议,成为湖南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首投项目县。该县充分发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在生态环境改善、产业协同配套、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环境治理、绿色发展和产业调整,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参会人员现场考察了新晃县洞坡村耕地开发和杨家桥采石场尾矿治理土污基金项目现场建设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省财信产业基金公司与相关县(市、区)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会并发言,新晃县汇报了该县示范项目建设情况,沅陵县、芷江县、靖州县等县作交流发言。


庄大力充分肯定了各方对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项目给予的支持、为推动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项目付出的努力。他强调,一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推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项目的重要意义。土壤污染防治是世界性环保难题,不仅投入大、周期长、收益低、而且治理难度大,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是探索扩宽筹资渠道的有效之举。充分使用基金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打好我省“净土保卫战”的现实需要。二要强化落实,继续推进实施好新晃首投项目。新晃将耕地整治和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相结合,通过“肥瘦搭配”,实现了项目收益的平衡,完成矿山治理,是一个很好探索。省直相关部门需积极整合政策资源,继续努力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担当实干,全力以赴推动首投项目有序进展。三要形成合力,共同推广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从新晃这块“试验田”出发,不断总结,加大探索,完善政策支持,同时积极宣传推广,努力把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打造成为帮助地方政府解决环境治理问题的平台。


湖南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示范项目现场推广会在新晃县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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