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07年01月11日 00:00 【字体:
湘财库〔2006〕26号
 
各省直主管部门、各市州财政局:
为及时掌握2006年度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州资金收支和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财库[2006]93号)的要求,现将200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编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主管部门、各市州应及时组织所辖部门决算编报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及预算批复文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账款、年终结余和资产,与财政核对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项。凡属本年的各项收支要及时入账,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据实列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终结账。年终对账仍然采取集中对账办法,对账程序:先分别与支付局、非税局核对网上支付、非税收入缴库数据,再与部门处、预算处核对全年预算指标,最后由国库处核对支出数及年终指标结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单位原则上应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决算报表。
三、200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基础数据表、填报说明、分析表、分析报告四个部分,其中,分析表由单位进行决算分析时使用,今年暂不报送。单位应以年终审核无误的会计账簿数据为基础,结合部门预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编报基础数据表,并按照填报说明基本格式对录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重要变动或特殊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同时,单位应充分利用分析表(自动生成)提供的决算数据增减变动信息,参照分析报告撰写提纲,全面深入分析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增减变动情况以及事业发展成效等。
四、为确保部门决算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相关数据衔接一致,我们专门设计了《2006年预算拨款和专户收支核对表》、《2006年非税收入和专户拨付核对表》,供省直主管部门、各市州组织所辖单位与财政部门对账使用。
五、各省直部门应于2007年2月28日前,将部门决算汇总表(分科目打印至项级科目)、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连同电子介质数据(含汇总及全部分户分科目数据、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一并报送我厅国库处和部门预算管理处各一份,并参加我厅国库处组织的部门决算会审。
请各市州财政局于2007年3月16日前将部门决算汇总表(分科目打印至项级科目)、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连同电子介质数据(含汇总及全部分户分科目数据、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上报我厅国库处一份,并参加我厅国库处组织的部门决算会审。
省财政厅国库处组织部门决算会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200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 200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3. 2006年度预算拨款和专户收支核对表
     4. 2006年非税收入和专户拨付核对表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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