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金融机构:
为加强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依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相关要求,我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征集范围
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金融机构(限长沙市)。
二、评审专家具备的条件
1、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专业业务,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三、评审专家专业分类
资产定价、财务会计、公司并购、金融管理等。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单位或组织推荐,自我推荐。
3、具体要求:
(1)报名时应填写《湖南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评审专家登记表》。
(2)附毕业证书、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个人主要科研成果简况(包括学术论文、专著等)。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雪平
联系电话(传真):0731-5165321
电子邮箱:hnczjrc@163.com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 省财政厅金融与债务处
邮政编码:410015
湖南省财政厅
200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