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03月25日 09:41 【字体:

湘财会函〔20113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1]8号)的要求,现就湖南省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正在升级换代之中,为确保报备信息安全、完整,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相关材料报备仍实行书面报备与网上报备同步进行。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年度报备功能已于2011315开通,201153117点整关闭。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时、按质完成报备工作。在口径相同的情况下,网上报备数据应当同书面报备中数据保持一致。

二、会计师事务所书面报备内容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基本情况表(附表1);

2、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2);

3、会计师事务所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业务情况表(附表3);

4、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明细表(附表4);

5、会计师事务所支出明细表(附表5);

6、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末资产负债表和2010年度利润表;

7、会计师事务所总、分所之间一体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8、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接受检查、被处罚情况以及由于执行业务涉及法律诉讼情况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所有省内分所都应报送附表1。会计师事务所在异地设立分所的,异地分所还应当同时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附表1。附表4和附表5为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的规定新增的报备材料,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附表4和附表5应当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各市州财政局应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本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基本信息报备工作,并认真做好资料的汇总分析工作,形成本地区行业管理情况报告。各地区行业管理综合报告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报备审查情况汇总表(附表6);

2、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分布和数量变动表(附表7);

3、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8);

4、本地区对合理划分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的建议;

5、本地区在深化行业改革、管理和发展中采取的重要措施及其成效,本地区行业管理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对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配备专门工作团队保质保量地做好2010年度报备工作。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应当对报备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未按规定及时、完整报备相关材料的会计师事务所,省财政厅将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进行专项检查。

五、注意事项

1、为确保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研发了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报备系统http://bb.acc.gov.cn/admin),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需登录报备系统进行,在原系统中的基本信息报备无效。

报备系统仅供采集信息使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的变更依然在原系统中通过相应流程进行。

2、会计师事物所完成网上报备后,将网上填好的表格直接打印,加盖公章,连同其他书面材料一同报送至指定部门。各省直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2011520将书面报备材料送交省财政厅会计处。非省直会计师事务所将书面报备材料送交当地财政局。各市州财政局应于531将本辖区会计师事务所书面报备材料及本地区行业管理情况报告送交省财政厅。

3、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仔细核对相关信息,若发现相关信息不符,应按照24号令要求提供变更备案材料。并通过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进行变更备案。

4、《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报备系统-用户手册》及相关附表可以从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http://www.hnczt.gov.cn)、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和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网(http://kjs.mof.gov.cn)下载。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建清   高彩霞

联系电话:0731-85165157

通讯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410015

E-mail:hnkjc1211@163.com

 

附件: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附表

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报备系统用户手册  

 

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8057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