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举行《湖南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了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保障国有产权依法流转,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举行《湖南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听证会。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7月28日上午
地点:湖南省财政厅新综合楼二楼会议室(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一号)
二、 听证事项
对《湖南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包括国有产权交易的标的、方式、条件、程序等。
三、参加听证会代表
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20名。其中包括专家学者3名、国有产权管理部门代表3名、国有产权转让方代表2名、国有产权受让方代表2名,有关产权交易的交易代理、审计、评估和法律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代表共8名,其他公众代表2名。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公民都可报名参加。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并在听证会举行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听证代表,同时送交有关听证背景资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2日至2011年7月17日。
报名方式:有意参加者请通过湖南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hnczt.gov.cn)下载《听证会代表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hnczt_szfgc@126.com 报名。
联系人: 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李娟
联系电话:0731-85165263
特此公告。
附:《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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