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湘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调查的通知》(财会便〔2011〕53号),为深化我省会计职称制度改革,加快建设与完善全省高级会计师数据库,更好地对全省高级会计师进行管理和服务,我厅决定对全省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开展一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通过的高级会计师,中央在湘单位由其主管部委评审通过的高级会计师不在我省调查范围之内。
二、调查内容
调查具体内容包括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个人)、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单位)以及汇总情况(单位)(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各项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
三、有关要求
本次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调查,是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会计职称制度改革和实施正高级会计师评价制度而进行的前期调查,调查结果将直接影响今后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评价、高级会计师管理、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工作,各单位务必重视,认真组织。
请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好所附调查表格(可在省财政厅“会计之窗”栏目下载),于
联 系 人:李铁铀
联系电话:0731-85165354
联系地址: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电子邮箱:yushixin_0212@163.com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