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指南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5月12日 11:00 【字体: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为加快我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新途径,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拟在全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重点县实施一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项目,采取试点示范、集中投入、规模开发的方式,着力打造一批优势特色明显的农业产业带和集中发展园区,促进优势特色产业由点状向带状、块状聚集发展,重点解决产业分散经营、规模不大和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健全和完善产业链条,提升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示范带动全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跨越发展。

  一、项目重点和申报数量

  (一)项目功能定位

  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项目是以开发县为单位进行申报和实施的综合性产业发展项目。项目紧紧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 “产、加、销”“基地+合作社+企业”的全产业链进行规划,针对产业链条中的薄弱环节设计项目建设内容,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基地建设、合作社能力建设、企业生产加工能力建设和流通能力建设等。

  (二)扶持重点

  从以下产业中确定优势特色产业园项目:粮食、蔬菜、水果、茶叶、油茶、楠竹、草食动物等。

  (三)申报数量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岳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娄底市、自治州原则上每个市(州)申报1个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项目;邵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原则上每个市申报2个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项目。

  二、项目财政投资

  2015年,用农业综合开发新增资金支持一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项目,每个项目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有基础条件

  1.上述7类产业中排在全省前列的开发重点县;

  2.当地县委、政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并已启动实施;

  3.所支持的产业必须有较完整的产业链条并有龙头企业带动,产品具有品牌化市场前景;

  (二)有实施能力

  1.开发县政府有整合资金、统筹推进产业发展的方案和能力;

  2.属于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县,且所在县农开办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

  3. 龙头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

  (三)有可行项目

  1.原则上园区可开发的连片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3000亩。

  2.龙头企业所申报的项目为拟新建的可供核查的实体投入,能发挥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

  3.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通过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高其示范带动能力。

  四、资金使用范围和主要建设内容

  园区项目财政投资原则上用于示范基地建设的资金不低于70%。园区建设应坚持以市场投入为主、政府投入为辅的原则,突出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的公平性、公益性、引导性和示范性。着眼于产业的长远发展,针对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设计项目建设内容,如产品原料供应不足、品质不高的要加强基地建设,生产加工能力不足的要加强企业建设,产业分散、组织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的,可将基地建设与合作社能力建设结合起来等。

  (一)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1.种养殖基地建设

  (1)园区基地土地整理;

  (2)园区基地灌排设施、田间道路、作业道修建;

  (3)必要的苗圃、育苗大棚等设施;

  (4)改良草场所需灌溉设施、草场围栏、青贮窖、饲料加工、牲畜棚圈等。

  2.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加工、物流建设

  (1)农产品加工所需的生产厂房、仓库、储藏保鲜冷库、加工设备、辅助设备及配套设施等;

  (2)良种繁育场、育肥场等;

  (3)质量检验设施,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

  (4)购置必要的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列入国家农机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不得重复补贴;

  (5)信息发布平台等。

  (二)财政资金补助方式

  1.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中的土地整理、灌排设施、田间道路、作业道等建设内容一般由县农开办直接组织实施,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财政投入可占到建设总投资的90%左右。

  2.由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财政投入占龙头企业实体工程投入的比重一般不超过30%。

  五、项目申报

  (一)开发县人民政府为项目申报主体;

  (二)县农开办负责园区选址和项目规划设计,报县人民政府确定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园区概况(包括县域经济自然社会概况、产业发展现状论述、县政府对产业发展的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等)、项目建设必要性(产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拟扶持项目的选择、项目对产业发展的促进和辐射带动作用等)、项目建设可行性(项目建设具备的基本条件、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产业链)、项目建设内容(针对园区功能定位和制约因素安排的建设内容,基地建设、合作社能力建设、企业能力建设内容及工程设计)、项目投资估算(估算依据、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加工企业不产生环境污染、基地建设不产生水土流失)、项目效益估算(加工企业增加产值、农民增加的收入)、项目实施组织管理、相关附件。可研报告报市州农开办审查;

  (三)市州农开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出具考察意见,以正式文件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省农开办;

  (四)省农开办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和综合论证,提出评审意见,选出拟立项项目,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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