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第四批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公示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8月27日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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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市区申报,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2015年度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第四批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即2015年8月27日至9月2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省环境保护厅或省财政厅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省环境保护厅污防处:陈 亮 0731-85698012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任 薇 0731-85165150(兼传真)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