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编制2015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财库〔2015〕24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编制2015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5年度财政决算工作
新修订的《预算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对编制2015年度财政决算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顺利完成我省2015年度财政决算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决算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努力提高决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一)着力夯实决算基础。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年终收支清理工作,组织征收部门和国家金库进行年度对账,及早发现问题,提前纠正差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扎实做好决算数据的审核汇总,全面推进部门决算批复工作,继续开展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提高决算数据质量。
(二)深入推进决算公开。2016年,市县政府决算支出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并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流程,跟踪舆情反应,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大力加强分析研究。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充分发挥现代财政国库的分析反映功能;要深入研究财政收支、库款结构、盘活存量等重要指标变动情况,梳理问题,找准原因,提出对策建议;要注重决算分析评价结果的应用,结合绩效评价推进情况,研究加强预决算衔接等问题,发挥决算对预算的反馈和促进作用,为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提供支持。
(四)开展经济分类试编。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大胆探索,扎实推进经济分类决算试编工作,为今后全面推行积累经验。根据财政部要求,我省省本级将开展经济分类决算试编,同时还选择了益阳市、常德市市本级开展试编工作。各市州财政部门也要鼓励、支持县级财政部门开展试编,在试编中总结和积累经验。试编模式和具体编制方法由各地自行选择。
二、其他工作
(一)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编报事项。各地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当年一般债务新增限额计入本级财政赤字。当年债务收入在收入合计线下反映,当年债务还本支出在支出合计线下反映,债务安排的支出、债务付息、债务发行费用在支出合计线上反映。认真做好地方政府债务对账和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政决算真实,完整反映纳入预算的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二)关于2015年度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结算事项。2015年度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结算中,属于正常上解、补助和预算执行中一般上划、下划、追加、追减的事项,仍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办理;属于全省统一政策,需要省财政与市县财政单独结算的事项,我厅将另行下发具体结算办法。各地应按照有关要求,如实提供数据资料,并事先核对清楚,以便及时办理结算。各市县财政应与人民银行国库、主管部门及时核对数据,为进一步提前省与市县结算时间创造条件,同时,按照“简化、规范、公平、高效”的原则,尽量简化结算程序,加快各级对下结算事项批复。省对下结算事项原则上于2016年2月16日前办理。
(三)关于决算报送事项。各市州统一汇总、审核、报送所辖县市区(含省直管县市)决算资料,于2016年2月3日前,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总表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细表报送我厅;于2016年3月15日前,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将本地区全套《2015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连同电子文件)报送我厅;于我厅批复结算事项后2个月内,将盖有财政局及市州人民政府公章等印鉴的全套财政总决算报表(调整后,连同电子文件)报送我厅。财政总决算具体编报事宜,待财政部发文后再另行发文明确;部门决算具体编报事宜,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湘财库〔2015〕46号)要求办理。
联系人:财政总决算工作 万 照 0731-85165043
年终对账工作 黄卓琳 0731-85165085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