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举行环境保护税政策咨询会的公告
一、咨询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0日左右,时间半天(具体时间以咨询会通知为准)。
地点:湖南省财政厅
二、 咨询事项
1、在《环保税法》规定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和应税水污染物税额幅度内,确定我省具体适用税额标准的建议及理由;
2、是否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保税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建议及理由;
3、其他环保税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参加咨询会代表
本次咨询会拟邀请咨询代表15名。其中排污企业代表6名,市、县财政、地税、环保部门代表6名,环保行业专家、学者3名。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上述条件,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咨询会代表,并在咨询会举行前4日通知咨询代表,同时发送咨询会相关背景资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3日24时。
报名方式:有意参加者请通过湖南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hnczt.gov.cn)下载《咨询会代表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nczt_sz@163.com 报名。
联系人: 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郑国荣
联系电话:0731-85165131
特此公告。
附件:《咨询会代表报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