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0年07月14日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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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直预算部门,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增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湘财绩〔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南省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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