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2025年度(第一批)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拟确认湖南省2023-2025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6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或省税务局。
联系方式:省财政厅 肖淳丹 0731-85165043
省税务局 吴茜 0731-85526917
附件:湖南省2023-2025年度(第一批)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3年6月27日
附件
湖南省2023-2025年度(第一批)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祁阳市红十字会
2、永顺县红十字会
3、邵阳市新邵县红十字会
4、益阳市赫山区红十字会
5、永州市冷水滩区红十字会
6、常宁市红十字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