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省级文化强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10:09 【字体:

湘宣电〔2025〕63号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省直相关单位,省管国有文化企业,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度省级文化强省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与宣传普及。重点支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支持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大众化、时代化宣传普及活动。

2.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支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支持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与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支持开展有影响力的重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支持经过审批的重点主题展览和省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本陈列改陈布展;支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具有示范效应的文明实践项目。

4.推动湖湘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重点支持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重大项目;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传承传播与创新发展。

5.增加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具有湖湘特色的精品文艺创作生产和推广;支持重大公益性文化展演展示活动(未经审批同意开展的节庆论坛展会除外);支持“雅韵三湘”等惠民文化演出;支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6.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传统文化业态转型升级;支持区域文化产业协同和城乡文化产业发展。

7.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支持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和科技赋能文化创新;支持文化数字生产体系建设,打造数字文化新场景、新产品、新服务;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链完善,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视频文创产业集群。

8.实施“文化+”行动计划。支持文化与旅游、体育、制造业、农业、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相关产业文化含量,促进文化融入实体经济;支持非遗及传统文化产业IP化、品牌化开发;支持音视频、数智出版、数字文博、动漫游戏、微短剧等新业态发展。

9.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支持文化出口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打造“湘”字号文化出口品牌,提升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

10.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文化事业产业高端人才引进。

11.奖励。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湖南省优秀文艺作品和个人奖励办法等文件或政策实施奖励。

12.其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的活动、项目及课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我省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在湖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满2年(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下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近3年无违规违法记录的文化企业和文化领域社会组织。文化企业从事行业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二)其他条件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湖南省文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实施条件成熟。需履行审批、备案等程序的项目,应已完成前置程序。

2.项目应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产业类项目应同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财税贡献潜力。

3.申请项目补助的,必须提供明确的立项依据以及由当地财政部门或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自筹资金落实证明。

4.奖励根据有关政策或文件制定的标准及程序进行,无需单独申报。

5.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得与中央、省级财政其他来源渠道资金(如省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重复申报。

6.省委省政府明确交办及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批准确定的重大项目,无需另行申报。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入库

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领撬动作用,保障补助项目的精准性、组织性、规划性,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建立“省级文化强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所有补助类项目必须通过项目库进行申报。

1.入库申请:各项目单位在“湖南省级文化强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http://project.zncmjt.com:81/sxweb/sjzjsbpt/login.html)注册后,按《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填报表格并上传材料,完成项目入库申请。

2.入库审核:各初审推荐单位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对入库项目进行初审。省直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单位入库项目初审。省管国有文化企业集团负责所属企业入库项目初审。各地党委宣传部、财政局负责本地区入库项目初审。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内注册企业入库项目初审。

3.其他要求:项目库常年开放申报,各初审单位对申请入库的项目进行筛选和把关,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即可审核同意入库。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动态调整,并定期进行清理。项目储备情况将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二)资金申请

1.申请流程:各初审单位综合考虑年度工作重点、项目成熟度和预期绩效情况等,在项目推荐限额内择优推荐,填报《省级文化强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分别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2.申请时间:2026年专项资金申请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25年11月10日前,主要申报省委省政府部署并由专项资金保障的重点项目以及专项资金常年扶持项目。申报项目应为2025年度内已启动且基本实施完成的项目。

(2)第二阶段:2026年1月31日前,主要根据2026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和重点,在项目推荐限额内进行第二批申请。申报项目应在2026年6月底前正式启动实施。

3.推荐限额(第一、二阶段合计限额,详见附件2)

推荐限额原则上不得突破,确需调整的,由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三)项目评审

省委宣传部对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项目可行性等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建议方案,商省财政厅后报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除常规项目外,上一年度中央和省财政已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补助。

(四)项目公示和资金拨付

对经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拟支持的项目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省财政厅按程序报批并下达资金。

四、工作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统筹申报,确保项目可行、预算合理、绩效目标明确,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将不符合开支范围的内容纳入申报项目预算。严禁将建设内容实质相同的项目,通过更换名称、拆分包装等方式,多头申报、重复申请其他各类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本专项的申报资格。

2.项目初审单位应按“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申报项目和单位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履行推荐与监管责任。一是加强信用审查,切实落实资金来源,严防因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新增隐性债务或出现“半拉子工程”;二是实施绩效追踪,加强对以往年度支持项目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监督,对于在巡视、审计和财政绩效评价中发现存在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严重问题的单位,不得再次推荐其申请本专项资金。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初审单位,将在后续申报中压减项目数量和支持额度。

3.申请补助的项目原则上应为不可拆分的独立项目,以单个项目为主体进行申报,不得打包申报。对于确属必要、符合规定的打包类项目,一般只对其中的独立子项目给予支持。鼓励推荐“贷款贴息”等非直接补助项目,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将按政策顶格支持。

4.项目初审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资金的正式函件、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本系统本地区202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以及各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A4纸打印,按附件顺序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需提交纸质版1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5.项目初审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储备,积极推荐条件成熟的项目入库和申请资金。专项资金安排后再做项目调整的,视情况压减下一年度申报项目数量和资金支持额度。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咨询

1.省委宣传部联系人:

办公室汤娟,0731-81127136;

文改处陈洁,0731-81128269;

电子邮箱地址:hnwhqszz@163.com。

2.省财政厅联系人:

文化处刘旭,0731-85165094。

(二)系统使用咨询

联系人:刘中贤,18219442161。

附件:1.申报须知

      2.年度资金申请项目推荐数量表

      3.项目申请表

      4.项目申报承诺书

      5.项目绩效目标表

      6.2026年省级文化强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汇总表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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