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准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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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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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会〔2021〕38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七条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执业许可。
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的负责人为梁幸华。
三、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的经营场所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567号运达中央广场二期商务综合楼17005。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