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4月20日 22:10 【字体:

湘财预〔2017〕3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你市(州、县)关于申请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请示及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安排你市(州、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万元,该项资金收入科目请列2017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99 其他支出”)。请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本次下达51个贫困县“精准扶贫”下的资金,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省级部门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贫困县(市区)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 号)要求,依照2017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科学、精准、规范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0日 



附件:湖南省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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