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9年03月08日 18:07 【字体: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 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化战略的工作。拟订全省推进新型城化、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三)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 承担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城乡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乡规划的执法和监察。   

  (五)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告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六)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 指导和管理全省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 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省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核世界(国家)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 承担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十) 承担规划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省重点镇的建设,组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十一) 承担推进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省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二) 承担推进全省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三) 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四) 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 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我厅是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组成部门。内设机构为13个:办公室(政务中心)、政策法规处、住房保障处、城乡规划处(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建设监督处、勘察设计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计划财务处、村镇建设处、人事教育处;另按规定设立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2个处室。设有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省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保护研究中心、厅信息中心、省建设干部学校、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7个直属单位,其中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省建设干部学校为二级预算单位。 

  3、说明 

  根据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机构改革要求,将省公安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职责划入我厅;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省自然资源厅;将自然遗产、风景名胜管理职责划入省林业局。厅机关内设处室城乡规划处成建制转隶到省自然资源厅;厅所属事业单位省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保护研究中心成建制转隶到省林业局。 

  以上职能职责和机构调整的具体内容以正式文件为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2、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4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0,24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96.5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2.85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0,246.5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0.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7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2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2.8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96.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14.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82.3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全省土建专业初、中、高级职称考试考务评审费用支出288.2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全省土建专业初、中、高级职务职称考试出卷、制卷、阅卷等方面;出国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因公出国(境)支出住建各行业包含房地产、绿色建筑科技、建筑市场监管、农村人居环境、黑臭水体治理、装配式建筑、住房保障等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住建系统打造“人文住建”、“绿色住建”、“智慧住建”、“廉洁住建”等方面;全省施工图审查服务配套制度改革及防雷检测费用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全省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和相关配套等方面;厅本级各类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数字城管开发支出766.1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数字城管全覆盖、全运行、全联网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厅本级、省建设造价管理总站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5.6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4.44万元,下降2%。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5.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6.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8.8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18.24万元,主要是我厅公务接待人次逐年减少,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降低了公务接待的支出预算18.24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11.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5.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6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6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有车辆1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24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4.16万元,项目支出2,882.39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清单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住建厅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0张公开表格).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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