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测绘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国家和省矿产资源的统一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局地质勘查规划;制定本局地质勘查开发和其他产业经营等年度计划。
(2)组织指导本局地质找矿队伍完成国家、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任务及煤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任务,参与全省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为国家和省提供煤炭资源开发和管理所需的基础信息资料。
(3)负责提供湖南省煤矿可持续发展的有关资源勘查、开发信息;组织指导所属地勘单位面向国内外市场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和其他产业经营活动;组织煤田地质勘查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煤田地质事业稳步、快速发展。
(4)管理本局地质勘查经费和其它来源经费,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监管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并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5)统一管理原中央在湘的煤田地质勘查单位,指导其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地质勘查单位实行企业化经营;拟定本局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煤田地质勘查单位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创收。
(6)负责本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劳动与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本局系统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7)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12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资产处、规划发展处、地质科技处、地质勘查处、审计处、人事处、安全管理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和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煤田地质局局本级
2、湖南省煤田地质局一队
3、湖南省煤田地质局二队
4、湖南省煤田地质局三队
5、湖南省煤田地质局五队
6、湖南省煤田地质局六队
7、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8、湖南省煤田地质局油气资源勘探队
9、湖南省煤田地质局水工环地质勘探队
10、湖南省煤炭地质勘探院
11、湖南省煤田地质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局属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265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68.66万元(经费拨款17389.4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9.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5186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2514.0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减少2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2654.6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7.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3.9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66.3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48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6.44。支出较去年减少2514.0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7468.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445.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离休人员经费和对个人及家庭各种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3.6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9.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为出国学习考察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2.8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1.19万元,下降3.9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7.6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09万元,降低7.9%。其中,公务接待费69.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接待费及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7.4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3、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7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见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省级支出预算表
1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