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湖南省公安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和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组织、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组织、协调查处重大的民警违纪案件;指导协调做好全省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以及组织、协调或直接侦办重特大刑事、毒品、经济、网络、治安、食品药品等犯罪案件;指导治安行政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派出所工作指导,协调处置大型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抢险救灾;指导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执法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省公安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居民户籍、身份证件,指导和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的审批管理等。
湖南省公安厅现有19个内设机构,即“四部委”(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部、纪委)、“十一总队”(国保总队、经侦总队、治安总队、刑侦总队、禁毒总队、网技总队、监管总队、警务督察总队、法制总队、反恐总队、交警总队)、“四处局”(信访处、驻京维稳处、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机场公安局、),一所直属警察院校(湖南警察学院),另外,从2016年起代管省维稳办。湖南省公安厅是一级预算单位,湖南省公安厅本级、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湖南警察学院、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湖南省强制医疗所、系统财务(补助市县支出)是二级预算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全厅共计收入200950.67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506.15万元,事业收入5514.52万元其他收入6345.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584.22万元;支出146853.96亿元,结余分配165.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931.68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全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79.11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67498.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292.09万元,公用经费16203.29万元;②项目支出59935.52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全厅“三公”经费共计支出5806.8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231.83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49.89万元;3.公务接待费726.13万元。“三公”经费比2104年整体下降了1398.78万元,下降幅度19.36%。但因去年公安部临时安排给交管局一项较大的赴英国培训任务,经报省政府批准,交管局将其车辆购置经费78万元变更为因公出国经费,导致全厅因公出国(境)经费超预算76.83万元。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全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5233.47万元,其中主要为:办公费957.48万元,印刷费242.5万元,水费510.44万元,电费1875.98万元,邮电费337.84万元,取暖费1601.76万元,物业管理费655.89万元,差旅费393.07万元,维修费1928.08万元,租赁费187.1万元,会议费124.29万元,培训费273.01万元,公务接待费178.1万元,专用材料费263.07万元,劳务费145.2万元,公会经费642.19万元,福利费666.6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28.54万元等。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全年共计落实采购金额8745.58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577.68万元,工程采购7043.34万元,服务采购124.56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5年资产总值323407.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160.2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87712.54万元,在建工程50405.7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28.67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湖南省公安厅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队伍、业绩和形象 “三个一流”目标,深入实施“两加强两提升”、“五标准五工程”警务战略,持续推进警务机制转型升级、队伍建设提质增效,有力保障了全省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实现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警务调查综合评价值“两个提升”,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命案、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五个下降”。全省公众安全感在连年提升基础上再次提升1.86分,警务调查满意率达到97.1%。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维稳保安扎实有效。紧紧围绕反恐维稳这条主线深入推进“平安湖南”建设,稳步提升维稳的能力,全面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反恐排查,确保了一系列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成功化解各类群体性事件5733起,预防制止跨地区串联聚会1148起。
2、侦破打击成效明显。积极推进警务机制转型升级,打击整治和专项治理能力日益增强。全省公安机关共破刑事案件6.49万起,查处治安案件32.8万起、查处违法人员17.6万人次,8类恶性案件同比去年下降12.45%,命案破案率98.1%,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同比去年分别下降6%、14.5%、50%。
3、治安防控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坚持推行巡防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巡特警、武警常态化联勤武装巡逻机制,全面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全省抢劫、抢夺、盗窃案件同比去年分别下降29.6%、33.9%、6.3%。
4、基础信息全面夯实。推进信息化与决策指挥、维稳处突、侦查破案、治安防控、执法服务、社会管理的深度融合,使信息化手段在大型活动安保、突发事件处置、大要案件侦破中发挥关键作用,全省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合成侦破的案件达到40%以上
5、规范执法亮点凸显。按照“执法无懈怠、办案无过错”的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和公信力稳步提升。强力推进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摸排警情7万余起,个案质量考评合格率为84.19%,执勤执法问题引起的信访投诉同比下降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