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8:32 【字体: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5.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6.指导监督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国土资源。 

7.建立和实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8.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城乡统一的国土资源市场。 

9.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11.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2.承担指导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3.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4.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15.管理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16.依法依规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17.监督检查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国土资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 

18.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 

19.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 

20.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研究处、规划处、财务处、耕地保护处、建设用地处、地籍管理处、土地利用处、不动产登记处、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矿产资源储量处、地质环境处、基础测绘处、地理信息处、测绘行业管理处、土地执法监察处、地质矿产执法监察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人事处、信访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26个机构。 

2.直属单位:省第一测绘院、省第二测绘院、省第三测绘院、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测绘局大院管理所、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省国土资源厅征用地事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省地质博物馆、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测绘科技研究所(该单位预决算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等15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全厅定编1193人,其中行政编制167人,事业编制1026人;实有在职人数1140人,其中行政人员167人,事业人员833人,工勤人员140人;离休人员26人;退休人员104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16家,分别是厅机关、厅系统财务、省第一测绘院、省第二测绘院、省第三测绘院、省测绘局大院管理所、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省国土资源厅征用地事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省地质博物馆和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厅机关预算、所属单位预算、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以及由省地勘系统等单位承担的相关项目资金。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也包括面向全省分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土地开发、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测绘地理信息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76,47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268.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25,925.00万元,其他收入1,276.96万元。 

部门预算收入较去年减少216,819.7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272,4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3,958.9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增加2,085.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463.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的原因是根据国发〔2016〕66号,从201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2017年,新增费未纳入我厅部门预算,年中根据国土资源工作任务和资金需求追加。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76,470.09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285.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1.09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0.85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5,000.00万元;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6,852.97万元; 

1)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66,052.9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744.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18.00 万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210.00万元,土地资源调查1,210.00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1,510.00万元,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3,780.00万元,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1,790.00万元,国土整治76,842.0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10,236.49万元,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8,736.00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12,281.51万元,事业运行28,086.27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5,508.70万元。 

2)测绘事务支出800.0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220.1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较去年减少216,819.7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72,40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52,108.98万元,教育支出减少13.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731.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08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73.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根据国发〔2016〕66号,从201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相关支出予以重点保障。2017年,新增费未纳入我厅部门预算,相应新增费安排的支出减少。目前,我厅正申请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耕地保护、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建设、测绘地理信息等方面。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4,268.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4,544.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47.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3.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64.00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支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支出、专项业务工作支出和对市县专项补助等。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9,723.22万元,其中: 

1.省级项目支出预算46,870.30万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省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水工环综合地质调查评价、储量登记及地质资料管护与利用、土地质量调查(农业地质调查评价)、国土资源规划、调查与管理、省地质博物馆提质升级、金土工程、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矿业权出让、国土资源执法与监察、国土资源科研与标准化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等方面。 

2.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82,852.92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市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对市县专项补助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厅机关和所属14个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76万元,较2016年减少10万元,下降1.7%。主要是我厅在公务接待中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中陪同人数,并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用餐。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225万元,较2016年减少1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6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191万元。根据批准的公车改革方案,我厅机关公车改革后,共保留车辆13台,其中省级领导用车1台,机要通讯、地质灾害巡查及应急处置、国土资源执法等方面车辆7台,老干服务车辆5台。另外厅直属单位直接承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测绘、征地拆迁等野外工作和生产任务,经常跑野外、下矿山,交通需求较大。 

2.公务用车购置55万元。2016年末,我厅有两台车辆经批准处置。为保障单位正常车辆需求,经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我厅2017年购置商务车和轿车各一台。 

(三)因公出国(境)费105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境外工作任务,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下达的对外交流工作任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的国际推广及合作交流等。 

六、其他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厅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7.0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厅机关和所属14个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0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0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5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54.29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厅2017年没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故《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附件15)为空表,没有数据。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省级支出预算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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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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