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根据省政府颁布的职能,环保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有十项:
⑴、环境规划。包括环境保护规划,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⑵、环境监测。包括环境质量监测(空气、水、噪声、酸雨等),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性监测和服务性监测;
⑶、环境监察。包括环境执法监督、排污收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和污染事故纠纷的调处;
⑷、环境宣教和环境立法;
⑸、环境污染防治。主要是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
⑹、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包括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环境监督管理;
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是“两区一园”环境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监管;
⑻、审批新、扩、改建对环境有影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⑼、环境科技、环保产业、环境标准工作;
⑽、组织开展国内外、区域间的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
2、机构人员情况
我厅系统2015年共有12个基层单位:厅本级(行政单位)、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保宣教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岳分站、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固体废物管理站、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处中心、省环境监察总队、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加上厅系统财务,报表中预算单位有13个。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行政上由省环保厅管理,预算管理上隶属于省科技厅系统。另外,2016年将新增一个预算单位湖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15年我厅系统人员编制总数1037人,实有在职人员929人,离退休248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
1、总收支情况
我厅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7182.73万元,本年收入46777.33万元,本年支出40939.4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091.48万元。
我厅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762.91万元,本年收入38748.5万元,本年支出32662.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849.39万元。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9491.1万元,项目支出23170.92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厅及各直属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422.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9.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7.45万元;公务接待费195.1万元。我厅“三公”经费支出数未超过年初预算数,较去年533.89万元的支出同比下降了20.92%。
4、机关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厅及各直属单位2015年基本支出(机关运行)949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5755.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0.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8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0.56万元。
我厅及各直属单位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3698.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535.1万元,其他资金163.5万元;货物类支出2625.1万元、工程类支出778.6万元、服务类支出294.8万元。
5、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我厅及各直属单位2015年度国有资产收益总额157.2万元,已如数上缴国库及财政专户。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工作,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厅及直属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效益,我厅于去年12月11日召开了决算工作布置会。各直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通报了省财政厅对2015年度省级预算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要求,要求各单位切实提高对决算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方针认真编制2015年决算。我厅部门决算已于今年3月15日通过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