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戒毒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湖南省戒毒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湖南省戒毒管理局主要职责为监督检查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的布局规划工作;依法履行对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的管理教育及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指导管理和监督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的财务、装备、资产管理;指导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企业;指导管理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康复所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警务工作;协助管理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康复所领导干部。
2、机构设置
省戒毒局机关内设12个部门,包含:办公室、政治部、所政管理处、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处、教育矫治处、生活医疗处、规划财务处、习艺管理处、机关党委、系统工会、纪委监察室、审计办(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戒毒系统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省戒毒管理局机关本级。
2、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省白马垅强制隔离戒毒所、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所、省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8家直属行政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8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所属行政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支出,也包括戒毒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047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685.44万元,其他收入2785.4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863.88万元,主要是省直机关单位津补贴贴标,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离退休费提标,交通补贴支出缺口,警衔津贴提标,省女子和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运行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0470.9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0910.3万元,教育支出402.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19.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42.6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863.88万元,主要是省直机关单位津补贴贴标,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离退休费提标,交通补贴支出缺口,警衔津贴提标,省女子和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运行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85.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财政预算数为33391.10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294.3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对社区戒毒专项补助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959.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三岗”人员经费,以及戒毒人员调遣、安全保卫等方面经费;教育支出334.48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戒毒人员义务教育和民警各项业务工作的教育培训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戒毒管理局机本级以及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省白马垅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所、省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共9家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41.6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168.55万元,增加68.34%。主要:一是我局下属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将于2017年4月收容运行,新增新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81.4万元;二是增加干警交通补贴1387.1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15.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4万元,公务车运行费331.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度增加81.91万元,增长12.92%。分别是公务接待费增加31.33万元,公务车运行费增加50.58万元。主要是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已建成投入使用,新增2所预算。其中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增加23.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增加37万元;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增加22.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增加17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戒毒局机关及下属8个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9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经费2840.26万元,政府采购设备购置费6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30万元。
4、不予公开的信息说明
根据湘财预【2015】1号文件要求,我局预算涉及相关国家秘密信息的部分,依法不予以公开。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基本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湖南省戒毒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2017年预算公开表(全套20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