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是主管全省监狱工作的职能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全省有关监狱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对全省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收押及调遣工作;监督管理监狱执行刑罚、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狱内案件的侦查、罪犯的生活卫生和供给保障工作;管理省直属监狱,并指导市、州监狱的业务工作;指导全省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本级;
2、邵阳监狱、赤山监狱、雁南监狱、雁北监狱、永州监狱、德山监狱、女子监狱、长沙监狱、东安监狱、岳阳监狱、津市监狱、茶陵监狱、网岭监狱、湖南省监狱后勤事务管理所、郴州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湘南监狱、娄底监狱、怀化监狱、星城监狱及长康监狱21个监所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中央财政补助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他二级基层监狱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基本运行的基本支出,也包括监狱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7,905.37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9,030.31万元,增长11.98%。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64,144.37万元,较上年增加26,490.8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1,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2761万元,较上年减少7,460.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7,905.37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9,030.31万元,增长率达11.98%。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4,021.8万元,较上年减少13363.55万元;教育支出1,033.78万元,较上年增加22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83.54万元,较上年增加17329.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61.6万元,较上年增加121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04.65万元,较上年增长2714.11万元。支出预算明细与上年比较,出现较大波动的原因在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统一对科目对应的项目进行了调整和重新归集。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64,144.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3,527.1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617.1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监狱业务费、罪犯出监教育培训、监管安全检查工作专项经费、专用设备购置、防洪管理经费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包括局本级在内的22家二级预算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21.59万元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967.87万元,上升55.5%。主要原因有两项:一是财政拨款增加了车补资金7162万元;二是由于干警工资调标,相应按固定比例计提的福利费、培训费等支出均有所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0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02万元(其中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84.64万元,主要是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直监狱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6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及货物预算3,651.8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112.81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较上年减少14,506.97万元,主要原因有两项:一是2017年湖南省政府采购集中目录中品目有所减少;二是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中含布局调整、监控全覆盖项目,而2017年上述项目资金大幅度减少。
4、其他情况
2017年省直监狱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纳入专户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故附表14、15无数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