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科学技术厅是负责全省科学技术行政管理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具体负责全省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省级科技计划、全省科技奖励,牵头组织全省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协调促进全省产学研结合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实施,协调和综合管理以及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全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加强对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1家,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本级内设机构为11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监督管理处、科研条件与基础研究处、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科技金融处)、人事处(未包括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参公管理单位3个,分别是: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和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省实验动物质量监测站)。
2、归口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19家。其中:厅直属事业单位8家,分别是: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湖南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湖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湖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湖南省水资源研究和利用合作中心和湖南省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部门归口管理预算单位11家,分别是: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湖南省森林植物园、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省测绘科技研究所、湖南省生物研究所、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湖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湖南省食用菌研究所、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和湖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技术开发中心。(省计划生育研究所2016年划转至其行政主管单位省卫计委)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省科学技术厅归口管理、面向全省分配的科技发展计划专项、产学研结合专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5966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990.26万元(含财政拨款102666.6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323.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44701.38万元,其他收入6968.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59660.2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8108.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5.38万元。
我部门没有符合相关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而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应设立的专项或基金, 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故未发生相应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99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2666.6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9641.05万元,是指为保障厅机关、厅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部门归口管理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8349.21万元,是我厅为完成科技行政管理工作任务、推进全省科学技术进步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科技专项经费和业务工作经费。其中:常年性业务工作支出4652.6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省转制科研机构产品质检授权站业务工作等方面;科技专项支出73693.58万元(其中: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4555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全省产学研结合专项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厅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省实验动物质量监测站)等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354.03万元,上升51.61%,主要是厅本级增加房屋租赁费用以及公车改革的交通补贴。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5.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6.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94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减少85.10万元,主要是2015年实行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了机关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湖南省科技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4.71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省级支出预算表
16、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7、“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