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库(2016)2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5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局是省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行政管理。主管部门为国家粮食局。主要职能是:(一)研究提出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三)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四)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省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五)承担省级储备粮食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省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省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七)负责全省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省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八)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湖南省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四、预算执行情况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5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48,084.79万元,本年支出22,503.71万元,收支结余28,990.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942.3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6,881.98万元)。
2、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7,290.88万元,本年支出21,7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7.61万元,项目支出17,074.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250.9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6,828.70万元)。
3、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三公”经费107.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10.77万元,参加因公出国团组3个,累计3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15台,公务用车运行费用71.68万元,没有新购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24.96万元。比2014年减少“三公”经费支出38.41万元。
5、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93.22万元。
6、201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政府采购金额共计1,398.67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266.66万元,工程采购85万元,服务采购47.02万元。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5年度资产总额36253.43万元人,其中流动资产30458.42万元,固定资产5682.43万元,无形资产117.25万元。
8、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要求,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按规定及时上报了绩效评价报告并进行了公示。
(二)部门决算分析
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6,714.47万元,决算支出22,503.71万元,存在较大偏差,主要是因为追加资金为项目资金和中央财政财政安排资金,年初未编入部门预算。部分经费的年初预算难以估计,如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离退休人员的死亡丧葬抚恤金等的支出。
部门决算报表指标繁多复杂,部分数量指标均非财务性指标,来源渠道复杂,难以统计填报。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