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情况
省旅游局是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拟订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拟订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省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省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省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我省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牵头旅游强省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和全省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3、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省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4、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指导旅游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指导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工作;参与旅游扶贫工作和旅游产业园区建设;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商品等方面的标准草案并监督实施。
5、组织实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外、境外在我省境内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省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省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
6、负责对全省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指导各类旅游区、旅行社及旅游饭店、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设立的审批、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7、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我局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开发处(港澳台事务处)、行业管理处、规划财务处、产业发展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我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湖南省旅游质量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湖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湖南省旅游局导游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湖南省旅游局招待所(经营类事业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收入、支出合计6116.66万元(含年初结转,详见公开01表、公开02表、公开03表)。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6116.33万元(含年初结转,详见公开04表、公开05表、公开06表)。
2、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5161.02万元(详见公开05表),其中:①基本支出1312.82万元,是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②项目支出3848.2万元,是我局为完成省本级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湖南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促销、旅游规划编制等行业管理方面支出。
3、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312.82万,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19.93万元,公用经费292.89万元(详见公开06表)。
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12.72万元(详见公开07表),比2015年部门预算减少2.28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8.10万元,比预算减少1.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8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82万元),比预算减少0.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9.80万元,比预算减少0.20万元。
5、2015年度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详见公开08表)。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湖南省旅游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