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是隶属于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厅局级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
我院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项:
(一)开展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茶叶等主要农作物及特色农业种质资源的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重点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为选育农作物新品种提供理论支持;
(二)针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开展农作物栽培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和检测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控技术、农田环境保护和治理技术以及植物营养等基础性、应用技术性研究,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承担区域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布局、农业农村经济、农业信息技术等研究任务,为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四)开展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示范,提高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
(五)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为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我院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现设20个机构编制单位,包括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湖南省水稻研究所、湖南省土壤肥料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生物资源利用研究所、湖南省蔬菜研究所、湖南省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湖南省农业信息与工程研究所、湖南省园艺研究所、湖南省作物研究所、湖南省茶叶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湖南省植物保护研究所、湖南省核农学与航天育种研究所、湖南省西甜瓜研究所、湖南省生物技术研究中心15个研究所(中心);生产管理处、基地管理中心2个科研辅助工作机构;院机关及其附属、后勤管理中心等。院本部和院属15个研究所、2个科研辅助机构等二级机构均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除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为副厅级机构外,其他二级机构为正处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全院18个预算单位,其中院本级为一级预算单位,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等17个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本级、湖南省蔬菜研究所、湖南省园艺研究所、湖南省土壤肥料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湖南省水稻研究所、湖南省茶叶研究所、湖南省核农学与航天育种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生物资源利用研究所、湖南省作物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生产管理处、湖南省植物保护研究所、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湖南省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湖南省西瓜甜瓜研究所、湖南省农业信息与工程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基地管理中心、湖南省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
2016年9月20日,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关于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类和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湘编办〔2016〕19号),批复我院机关本级及附属子弟学校,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湖南省农业信息与工程研究所、湖南省水稻研究所、湖南省土壤肥料研究所、湖南省园艺研究所、湖南省作物研究所、湖南省茶叶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湖南省植物保护研究所、湖南省核农学与航天育种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生物资源利用研究所、湖南省蔬菜研究所、湖南省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湖南省西瓜甜瓜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等单位为公益一类单位,湖南省农科院生产管理处、湖南农业科学院科研基地管理中心2个单位为公益二类单位。全院事业编制1460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为1424人,离休人员8人,退休1318人。2017年部门预算,我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省财政按照全额标准给予经费保障,湖南省农科院生产管理处、湖南农业科学院科研基地管理中心两单位按照差额标准给予经费保障。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我院部门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财政拨款,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转经费,以及农业科技创新、超级稻“种三产四”丰产工程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当年预算数46107.5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360.4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90.38万元、事业收入16322.36万元、其他收入6934.39万元。收入预算总额比上年(49925.39万元)减少3817.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自 2017年元月始,我院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简称省机关事保中心)发放,部门预算中不再含退休人员养老金。
(二)支出预算:2017年当年预算数46107.5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04.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3万元、农林水支出4330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4.91万元。支出预算总额比上年(49925.39万元)减少3817.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自 2017年元月始,我院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简称省机关事保中心)发放,部门预算中不再含退休人员养老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我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50.8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当年预算数为16264.46万元,是指为保障我院各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缴费;2、离休费;3、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暂未承担的退休人员有关费用,如抚恤金等。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当年预算数为6586.36万元,包括省级专项资金6316.36万元,市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70万元。专项资金是我院为完成特定科研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含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农业科技创新专项。
业务工作专项337.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年度科研工作正常运转、离休老同志医疗费以及其他临时事项经费;运行维护专项908.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院农业科研设备及基地运行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院容院貌整洁等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农业科技创新专项5340万元(含超级稻“种三产四”丰产工程专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快农业科技人才及科技资金的联合和协作,推动我省农业科技大创新、大发展。其中超级稻“种三产四”丰产工程项目转移支付市县27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为2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2017年较2016年减少2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院继续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进一步下降。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0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34.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如下(表格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省级支出预算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无数据,为空表。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
2017年2月23日
附件:湖南省农业科学院2017年预算公开表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