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省人大办公厅是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工作任务,研究草拟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意见;了解综合省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组织起草省人大常委会的文件、报告、批复以及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负责省人代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省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和与各委员会的协调工作;负责省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联系、协调工作;承担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省人大机关事务性工作及承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设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资源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等七个专门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厅、联络任免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信访办、研究室等六个工作机构。
省人大办公厅下设秘书处、人事处、行政事务管理办、保卫处、接待办、执法检查办、离退休人员管理办、信息技术中心、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机关党委、机关纪检组、大华宾馆、《人民之友》杂志社等14个内设机构。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度实际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11549.1万元,上年经费结余为1610.3万元,全年拨款收入数合计为13159.4万元。2015年全年支出数为12239.5万元,指标结余数为919.9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196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074.34万元,占预算89.82%。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101.91万元,占预算10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3.77万元,占预算103.72%;3、公务接待费338.66万元,占预算70.11%。
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总额增加3万元,基本保持平衡。其中:因公出国(境)增加38万元,增幅59%,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有的领导出国因有事未出行,调整在2015年,使2015年出国费(境)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43万元,增幅7%;公务接待费减少78万元,减幅19%,达到了“三公经费”有效压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5282万元,本年实际支出5160万元,占预算97.6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78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5年底,省人大共有车辆85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5台,一般公务用车7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套。
3、绩效评价情况
2015年,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科学发展、依法治省作出了新的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83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