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正厅级,隶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其职能职责如下:
(一)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宣传推介湖南,促进湖南与驻地之间的资源合理流动,参与湖南与驻地之间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和服务驻地湖南商会。
(二)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调沟通驻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湖南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服务,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做好信访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开展流动党员和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协助驻地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党组织,为流动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接转、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关爱帮扶、权益保障等服务。建立健全流动团员团组织,协助做好我省流动团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改进政务联络和信息沟通。加强与驻地的政务联络,收集、研究、传送驻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经验等信息,更好地为湖南发展服务。
(五)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实行公务接待信息公开,为全省党政机关人员在驻地进行公务活动提供便利。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协助各地各部门在办事处驻地开展经贸协作、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活动。
2、机构人员情况
(一)机关职能处(科)室3个,办公室、招商合作处、信息联络处,另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在职人员编制数15人(编办核定),实有在职人员13人,处级以上人员12人,科级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1人,另有聘用人员1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三、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年收入92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40.19万元(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90万元),其它收入86.95万元,全年支出999.04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685.1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95.95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7.9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3万元,住房公积金54万元。②项目支出205.2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7.76万元,驻粤团工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72.5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广州办事处“三公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严格预算、厉行节约,每月按时向分管及主要办领导报告“三公经费”开支及结余情况,每季度向办主任办公会议报告财务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确保“三公经费”按合理的降幅比例递减。在公务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安排专人,采取登记台账形式,严格车辆管理,严控长途车和单独派车,公车不得私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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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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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实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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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与实际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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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实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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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4年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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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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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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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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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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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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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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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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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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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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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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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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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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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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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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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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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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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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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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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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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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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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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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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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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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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总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11.69万元,我办事处近几年无“公款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比预算数减少3.3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预算数减少8.3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总支出数与上年相比减少16.97万元,下降30.8%,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上升4.8%、“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35.6%。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30.96万元,其中办公费7.67万元,印刷费0.82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9.07万元,物业管理费0.6万元,差旅费17.21万元,维修改造费50.07万元,租赁费0.78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31.64万元,委托业务费1.4万元,工会经费6.07万元,福利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7万元,团工委经费5万元,办理身份证工作经费72.5万元,其他0.63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
1、全年财政实际拨款收入总计840.19万元,上年结转117.9万元,全年其他收入86.95万元,全年可用资金合计1045.04万元。
2、全年整体支出共计99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7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支出685.17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08.61万元),项目支出205.26万元(包括团工委工作经费5万元,办理身份证工作经费72.5万元,上年结转的办公室会议室装修改造资金50万元),资金的使用方向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3、年末结余46.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余0.52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43.07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42万元。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余0.52万元,系补发工资提标差额部分资金下达较晚来不及使用,而形成结余。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43.07万元,系本办事处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承诺,严格控制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坚持做到不超标准接待、不赠送贵重礼品、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等,在招商引资公务活动中节省开支,故形成年末招商引资专项结余资金。
(3)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42万元,系其他收入弥补经费开支不足后形成的结余资金。
2015年,我办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里财政相关政策及规定,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自觉将决算工作同各项财政中心工作有效衔接,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八字方针,以决算公开工作为目标,以相关制度作保障,以数据真实性为基础,不断规范审核流程和方法,完善报表体系和软件,加强数据分析和利用,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部门决算各项工作任务。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制定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认真、严格执行单位财务规章制度。每月每年按时上报会计月报表、年决算报表、年财政预算数,并予以公开。主管部门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沟通和指导。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绩[2016]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办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评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为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质量,我办专门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和评估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机制。我办对2015年度所有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设立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运用自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并撰写绩效报告,积极应用于相关项目资金安排调整上,加大专项资金合理分配和使用效率。2015年,在湖南省委省政府、驻地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进取,为促进两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合作交流做出积极贡献。
(三)提出改进措施。
1、进一步高度重视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充分认识部门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里关于决算公开的重要决策上来,将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作为本单位常态化工作,精心准备,扎实推进。
2、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严谨性,确保预算编制全覆盖。
3、进一步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省财政厅发布的省直机关各项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加强办事处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制度的态度,坚决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