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是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承担国家、省社科规划课题和党政部门的研究任务的专门机构。承担的主要职能、职责及业务范围有:
①、当好思想库、智囊团,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
②、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③、承担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办委厅局、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项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④、负责全省社科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⑤、负责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评审工作;
⑥、负责社科大院(社科院、社科联、地方志)三家单位的后勤基建工作;
⑦、负责全省长株潭一体化、湘学、文化创意产业、新农村建设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
⑧、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该院设有7个职能部门:办公室、科研开发处、人事处、后勤与财务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工会)、离退办;2个科辅部门:图书馆,期刊中心;9个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历史研究所、哲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与系统工程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所、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人力资源研究所。3个中心办公室:湖南省湘学研究院办公室、湖南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办公室、美国问题研究中心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964.2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815.3万元,主要是政策性调资、以及科研和新型智库研究等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964.23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4418.73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15.3万元,主要是政策性调资、以及科研和新型智库研究等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64.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499.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2497.23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95.50,离休人员工资、医疗费、院内人员住房保障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6.5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2017年科研任务的专项补助等,主要是业务工作经费。根据工作安排了16个科研专项,具体经费分配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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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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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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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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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分配关系研究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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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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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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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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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绿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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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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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情研究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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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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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情决策与咨询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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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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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办刊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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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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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问题研究中心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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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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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精神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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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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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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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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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团队发展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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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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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蓝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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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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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一体化两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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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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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县域经济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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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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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发现办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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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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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院扶贫工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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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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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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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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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5.5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6 万元,下降6.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20万元,主要是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招待费支出的标准,招待费的预算减少了20万。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采购预算总额5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0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1日,我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财政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964.2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2017年2月23日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省级支出预算表
1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